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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将利用两年时间开展工程质量集中治理

来源: 怀宁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4-11-21 00:00:00   浏览:

1119日,县住建局召开“怀宁县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会议。会议决定从现在开始,我县将利用两年时间对建筑市场开展工程质量集中治理。

这次行动的任务主要是,通过工程质量集中治理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重点对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承包发包情况、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格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按照国家住建部规定,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并按照规定的终身责任和追究方式追究其责任。在明确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的同时,推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五方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接受业主和社会监督。

据了解,根据9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将通过两年治理行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进一步发挥工程质量监理作用,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使全县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何世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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