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11月25日—27日,按照县政府部署,对全县69个政府部门和22个公共服务单位政风行风建设进行了评议。整个评议在县纪委监察局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下,由县政府纠风办、县统计局共同组织实施。评议采取分片区实施,共分五个片区。此次评议围绕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作风、廉洁建设、依法经营、办事公开、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议。评议代表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纪委监察局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和政府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人员五个层面产生,每个片区各100名,共500名。评议结果经县政府审定后,由县政府发文通报,并在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公布,还将此次评议结果运用到县委政府综合考核结果中。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和收集到的建议,县政府纠风办将发出整改通知书和建议函,督促被参评单位认真查纠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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