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5-12-13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今天是:2015-12-13日 星期五
站内搜索:
详细内容

怀宁以“望闻问切”推行“阳光低保”

来源: 怀宁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4-12-21 00:00:00   浏览:
来源: 怀宁新闻网   时间: 2014年12月19日08时09分   编辑: 王结能

  本网讯(记者钱续坤 通讯员王华) 为进一步发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民生工程项目“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的托底功能,让更多贫困群众得到实惠,我县通过“望闻问切”工作法,积极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整治,努力推行“阳光低保”,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望”:全面复核资料。我县重新复核申请表、身份证、残疾证、评议公示记录等原始资料,认真检查低保申请受理、审核、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政策执行情况。对资料不齐全、程序不规范、条件不达标的保障对象及时清退出列,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按程序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二是“闻”:广泛听取意见。通过听取乡(镇)村汇报、召开群众座谈会、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信息反映和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征求镇村干部及周边群众的意见建议,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等问题,件件有核实、事事有回音。

  三是“问”:逐村逐户走访。该县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入户走访和询问调查,现场查看条件是否符合、分类是否准确、程序是否规范等,并做好详细记录。调查走访坚持做到“四个不放过”,即不到户的不放过、不见本人的不放过、情况不搞清楚的不放过、发现问题解决不力的不放过,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是“切”:实现动态管理。经过全面复核、深入排查,该县因病、因残、突发性事件等造成生活困难的新增对象1205人,因自然减员、生活好转等原因取消农村低保对象862人,目前已累计补助资金3715.74万元,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准确施保,切实维护了低保对象的切身利益。

  此外,我县还严格执行“一核两审三公示”制度,审批前在乡、村固定公示栏公示,审批后在县政府网、县民生工程网等网站长期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农村低保民生工程项目公开、公平、公正。

上一篇:章松在洪铺镇扶贫工作时指出:落实双包制度 争取项目落实     下一篇:怀宁“添绿增景”提升城市绿化品质
版权所有:中共怀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怀宁县监察委员会
地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28号  邮编:246121
备案号:皖ICP备11010241号-3 徽信网络制作开发

皖公网安备 34082202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