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5-12-13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今天是:2015-12-13日 星期五
站内搜索:
详细内容

为您解答:行政监察对象范围的有关咨询

来源: 怀宁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5-05-20 00:00:00   浏览:
编者按: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越来越引起人们关注。第5期“回复选登”选择了五条围绕行政监察对象范围的有关咨询和中央纪委法规室的回复,供大家学习参考。

  点击直达: 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属于监察对象吗?
          县工会的会计属于监察对象吗?

          农村信用社属于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范围吗
          有银行县级支行属于监督检查对象吗  
          事业身份工作人员属于监察对象吗


  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属于监察对象吗?  

  网友“xiaoyang”:某区(县级)某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杨某因在任办事处主任期间严重违纪,区纪委按程序开除其党籍后移送司法机关,司法机关取保候审期间杨某继续在单位上班。现审判机关判处杨某有期徒刑。

  杨某是否属监察对象存在二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党纪立案时杨某是党工委书记,属党务工作者,不属监察对象;另一种观点认为,杨某被开除党籍后不再担任党内职务,党纪案件办理程序已完毕。

  在司法机关取保候审期间,杨某的身份自然回归为办事处一名普通公务员(办事处党务、行政编制未分开),加之杨某属利用办事处主任职务之便实施的犯罪,现司法机关判处杨某有期徒刑,政纪立案应以法院生效判决为依据,政纪立案时杨某属办事处一般公务员,但根据相关文件不需要办理立案手续,监察机关根据法院的生效判决可以直接作出相应处理,杨某应属监察对象。

  请问关于杨某的身份问题,如以作案时为准,杨某是办事处主任,属监察对象不存在异议;如以立案时为准,党纪立案时杨某属党务工作者,不属监察对象无异议;如以政纪立案时为准(免去立案程序),杨某身份自然回归为办事处一名普通公务员,请问哪种观点对?

  中央纪委法规室:您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我们不能对具体个案的定性量纪发表意见,只能就留言内容中的一般性法律法规适用问题作出学理性解答。

  根据留言所述(未经证实),杨某是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党工委作为一级党委的派出机构,属于党的机关,因此,杨某的身份是党的机关公务员,不属于监察对象。但其被审判机关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根据《关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公务员参照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在国家有关公务员处分的统一规定出台之前,党的机关公务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追究政纪责任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结合党的机关实际,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执行。

  因此,追究其政纪责任,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并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执行。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因此,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其开除处分。


  县工会的会计属于监察对象吗?  
上一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     下一篇:为您解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纪处分依据
版权所有:中共怀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怀宁县监察委员会
地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28号  邮编:246121
备案号:皖ICP备11010241号-3 徽信网络制作开发

皖公网安备 34082202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