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5-12-13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今天是:2015-12-13日 星期五
站内搜索:
详细内容

五个新常态助推执法规范化

来源: 怀宁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5-03-25 00:00:00   浏览:

2014年,怀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引领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和阶段目标》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牢固树立依法、公平、公正执法理念,依法履行打防管控职责,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手段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在依法履行服务管理职责,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效能和服务群众水平上适应新常态。2014年10月,大队被公安部命名为第三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是全省公安交警系统唯一连续两轮获此殊荣的基层所队。

一、立规矩,构建执法队伍规范新常态。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2014年初,大队在全局各警种实率先行民警政绩分制度,对民警和协管员进行全面、精细、量化考核。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实战培训基础上,建立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激励机制,提高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仅上年度,大队共组织开办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10余场次,受训民警230余人(次)。2名基层民警通过执法资格高级职称考试,4名民警获得痕检助理工程师职称,1人获得法医师职称。车管所再次荣获“全国优秀县级车辆管理所”复评;大队先后被省厅、市局授予“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基层所队”,在全市县级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年度综合考评中名列第一。

二、画方圆,构建执法管理规范新常态。

大队始终坚持以执法质量考评制度为抓手,使执法考评的范围包含整个执法活动,把执法考评贯穿于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将民警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细化执法执勤、执法取证和执法裁量标准,完善交通案件办理、执法办案场所管理等制度规范,搭建起符合实战的执法管理体系。制定民警执法执勤“十要”和“六个规范”,即:“执法要严格、执法要公正、执法要文明、执法要规范、执法要尽责、执法要监督、执法要廉洁、执法要守法、执法要懂法、执法要护法”和“着装要规范、站立姿态要规范、纠违敬礼要规范、手势指挥要规范、文明用语要规范、填写法律文书要规范”。2014年,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7453起,受理交通事故案件7188起,追刑130人,其中“醉驾”追刑48人,行政拘留111余人,人民调解结案1196起。全县驾驶人和行人的遵章率提高11%、交通违法行为总量下降10%、教育处罚量上升26%、罚款量下降35%,在2014年度安徽省统计局社会调查中,怀宁县群众安全感指数97.5%,公安满意度达到90.25%

三、明纪律,构建执法监督规范新常态。——建立执法过错督查通报制度不定期对事故处理、交通违法处罚、车驾管、交通违法数据采集等执法过程进行巡查,对重点执法环节进行督察,对执法执勤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苗头、现象进行约谈,对错案、违规违纪案进行连带责任追究。

——建立执法状况分析研判制度。大队坚持每月对队伍执勤执法形象、行为规范、执行纪律、作风效能、管理服务群众满意度、上级督察及社会各界反映执法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对分析研判梳理出的执法问题,填发《整改督办单》并限期落实整改。

——建立执法过程监督制度。大队不定期邀请交通执法监督员、网民对交通事故特殊案件处理、交通管理热点问题、民警执勤执法突出问题等个案进行评议,把执法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四、强科技,构建执法信息化新常态。

大队始终坚持“智慧交管”的警务理念,主动顺应动态化信息化新形势,努力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积极争取县政府专项资金和以租代建方式筹集资金2千万余元,安装科技监控设备42处,在农村公巡中队设立数字勤务室,将公路视频监控巡查作为重要巡逻执勤方式之一,初步建成动静结合、点线相连、打防控有机结合的科技智能化交通治安防控网络。2014年9月份,根据路口视频监控,全面细致调查收集固定证据,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成功侦办了安徽省首例行人横穿公路负事故主要责任,并依法追究其刑事和民事责任的一起典型案例。此案为全省“法治交通”实现历史性突破起到了积极意义。

五、促和谐,构建执法安全规范新常态。2014年大队积极争取县局投资近10万元,分别对各中队执法场所进行规范改造,对执法场所的应用和使用作了硬性规定,并纳入执法考评中。大队自身投资15万余元规范建设318国道黄墩公安交通执法服务站;还先后投资100余万元,更新一线民警的执法记录仪,改造驾驶人科目二考试场地,添置科目三电子评判设备,装备科目一、二、三音视频3年存储设备,更新3台驾驶人考试车。建立执法记录仪使用和声像资料管理检查考评制度,明确大队法制员统一管理声像资料,实行“一人一档”存储和分级授权管理,规范声像资料调取、查阅流程,实现对执法记录仪规范使用的实时、动态管理,保障执法安全,促进执法和谐。2014年,《人民日报》记者深入月山中队调研:“安徽省怀宁县交警大队月山中队办公大楼,接待大厅的各种标识为群众提供醒目的指引,办案场所的信息采集室、询问室、醒酒室和讯问室一应俱全,让‘执法规范化’顷刻间成为记者的第一感受”。(吴斐 范映红)

 

上一篇:评论:全面从严治党 开启党建新常态     下一篇:县直机关大讲堂第一场报告会开讲
版权所有:中共怀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怀宁县监察委员会
地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28号  邮编:246121
备案号:皖ICP备11010241号-3 徽信网络制作开发

皖公网安备 34082202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