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做好省委第七巡视组对怀宁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日前,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联合县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组成两个督查组,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落实八项规定及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督查重点为是否存在“同城之间相互吃请”、超标准接待、公车私用、用公款购买土特产、用公款报销通讯费等问题。
4月21-22日,督查组分别对腊树镇、雷埠乡、石牌镇、黄龙镇、清河乡、黄墩镇、县农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进行了督查,督查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乡镇和县直单位上班情况、会计账目等进行检查,并对其下属单位进行延伸督查。督查发现,绝大多数单位2015年以来认真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要求,不折不扣执行有关文件精神,暂未发现用公款购买土特产、报销通讯费、公车私用、超标准接待等问题,乡镇各部门之间、县直单位之间未发现利用公务活动等借口相互吃请,公务接待能够执行“五单合一”,作风建设有了进一步提升,整改成效得到初步体现。但在督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有的单位财务报销仍不够规范、部分单位公务接待未完全标明陪同人员名单等,对此督查组现场要求整改,并就下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督查组将继续不定期明查暗访,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整改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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