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提高和巩固案件质量,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保证查办案件工作效果,怀宁县纪委监察局决定自4月下旬至6月底在全县各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开展纪律处分执行工作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分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检查的主要范围是2013年至2014年办结的各类案件(含“乡案县审”案件),对于2013年以前办结的案件仍未执行到位的也一并检查落实。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处分决定宣布、送达、处分对年终考核的影响、职务及工资调整落实、违纪违法所得及涉案款物处理等情况。
县纪委监察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对处分决定落实不到位的,严格依纪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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