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加强我县纪检监察系统信访转交件的核查工作,提高基层纪检组织办信质量,根据省委巡视组要求,近日,县纪委副书记郝加根带领信访室同志到乡镇和县直单位开展信访转交件办理情况的督查指导工作。
为了做好本次督查工作,县纪委专门制定了《怀宁县纪委强化抓早抓小意识、加强信访转交件督查指导工作实施方案》,转发到各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纪委、纪工委),明确了督查范围、督查内容以及督查要求。重点督查超过报结期限的信访件、经县纪委审核需补充调查或重新处理的信访件、久拖不结的信访件、领导批示要求尽快反馈情况的信访件以及其他需要及时了解核查结果的信访件。
督查组于4月24日先后到马庙镇、秀山乡听取了两个乡镇纪委书记信访件办理情况的汇报,并现场审阅了案卷,对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并予以纠正。此次督查工作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 “二十四字”方针,认真负责地办理好每一件信访件;抓早抓小,做到对存在的问题线索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错酿大祸;按时报结信访转交件,对案情复杂、短时间内难以查清的,及时向县纪委提出书面延期报告。
县纪委将对信访件办理不及时、回报材料质量不高的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教育,对一年内累计发生三次及以上的,对相关责任人约谈提醒,并记录存档,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扣分依据,对违规处置信访件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依法依纪予以追究。
督查指导工作还将不定期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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