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四风”问题得到了明显遏制。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对近期各地查处的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精神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淮南矿业集团老干部服务管理中心违规公款购买发放购物卡问题。经查,2014年底,淮南矿业集团党委组织部老干部服务管理中心违规公款购买购物卡6000元,发放给中心12名工作人员,每人500元,并采取虚开办公用品发票的方式进行报销。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的经办人郑玉珍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中心主任廖运祥行政记过处分,分别给予对此负有管理责任的中心副主任刘伯文、刘东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分管老干部工作的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副部长乔多高行政记大过处分。
萧县永堌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违规举办开业庆典收受礼金问题。经查,2014年5月6日,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永堌镇卫生院综合科闫永利用其所经营的自行车专卖店开业举办庆典活动,顶风违纪,公开违规收受礼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萧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当事人闫永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对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永堌镇卫生院院长周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对此负有监管责任的县卫生局分管副局长彭晋忠行政警告处分;萧县卫生局研究决定,给予闫永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所收受的礼金收缴县财政。
铜陵县钟鸣镇便民服务中心项目违规建设问题。经查,铜陵县钟鸣镇在已有办公用房面积达标的情况下,仍以建设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为由违规申报建设办公用房,并擅自开工建设;铜陵县发改委对该项目越权审批,县住建局对该项目未批先建问题监管不力。铜陵市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的时任钟鸣镇党委书记、镇长马胜本行政记过处分;铜陵县监察局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时任县发改委主任陈七一、时任县住建局局长李应征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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