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怀宁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查办案件协作配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力地提升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在查办案件中协作配合的能力,推动案件查办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
《通知》建立了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双向移送案件线索机制,对案件线索移送时间、移送重点、移送程序、共同研判、结果反馈等方面做了细致表述。《通知》强调,在执纪执法和审计过程中有不认真履行职责,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行为的,对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执行不力、落实整改不到位和阻挠工作的单位和有关人员,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去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及时查处了县审计局移送的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给予相关人员党纪处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怀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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