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按照县直机关工委的部署要求,5月19日上午,县纪检监察机关支部组织召开了民主评议党员大会,会议由机关支部书记郝加根同志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过党员自评、集中互评方式,结合理想信念、组织纪律、宗旨意识、作风建设、履职尽责等五个方面现实表现情况,对机关支部每名党员进行综合评价,分别评定出“优秀”和“合格”等次党员。会议还通过举手表决方式,确定了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为预备党员发展对象。
(县纪委 程俊飞)
皖公网安备 34082202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