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以来,安徽省纪委坚持从政治和全局出发,深化“三转”,聚焦纪律,不断创新纪律审查方式方法,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了最前沿。
依“纪”审查,纪检监察机关不做党内“公检法”
2014年,安徽省纪律审查工作交出了一份漂亮“成绩单”。记者从省纪委获悉,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1570件,同比增长48.41%,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703人,同比增长37.25%,系该省1993年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以来办案数量首次突破万件,其中仅查处的地厅级干部就有23人。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党内的‘公检法’,作为专‘管’纪律的机关,我们不能仅以办大案论英雄,要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宾宜表示,“发现党员干部违纪的倾向、苗头就要依纪处理,把问题杜绝在萌芽状态,避免出现‘一查就是大案要案,一查就得移送司法’的现象。”
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突出重要时段、关键节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2014年,安徽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全年共查处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三十条”要求问题1392起,处理209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06人,分13批对64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今年一季度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数、处理人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分别为2014年度同期的78%、73.8%、104.7%。尽管查处问题总数略有下降,但依“纪”审查更加突出,责任追究更加严格。今年元旦春节期间,省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再次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102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曝光。一组组数据和持续的通报曝光,充分彰显了安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和越往后执纪越严的鲜明态度。
为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该省还制定下发了《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明确规定监督检查的对象、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及处理措施等,把严明纪律体现在了日常监督中。
“像公车私用、违规公款吃喝等现象,现在不仅点名道姓地通报案子,还用制度规范来监督检查,感觉现在确实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放在第一位!”一名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发出这样的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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