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听取小市镇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及纪律审查协作工作情况汇报后,徐家平指出,在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高压态势下,建立乡镇纪律审查协作机制,是解决乡镇纪委办案人力不足,办案水平不高,办案能力不强的问题,非常有必要。
下一步,就如何推进乡镇纪律审查协作工作,徐家平强调:一是认识要提高。要深刻领会全县查处“四风”和腐败问题及在乡镇开展纪律审查协作片工作会议精神,融会贯通、理解透彻,做到标本兼治,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二是重点要明确。紧盯重点监督对象,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力度,开展纪律审查协作工作。重点监督对象包括乡镇机关工作人员、乡镇直属单位二级机构负责人、村(社区)干部等;重点范围包括工程招投标、项目落实、资金监管、资金发放及各种惠民政策落实等方面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及腐败问题。三是落实要有效。纪律审查协作必须做到真协作、会协作,通过实施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整合办案资源,突出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复杂疑难案件的查处,充分发挥好办案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小市镇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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