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上,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2016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条款,就本单位开展反腐败工作协调情况进行了汇报交流,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2015年以来,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反腐倡廉各项决策部署,履职尽责,狠抓落实,积极配合,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特别是严肃查处了一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基层腐败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
会议强调,要正确认识当前反腐败工作的形势,深刻理解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没有变”和“四个足够自信”重要论断,明确反腐败重点是查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严于法,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坚持挺纪在前,敢于碰硬,秉公执纪。要进一步健全协调督办机制,在案件及线索移送、信息通报、案件处理协作配合等工作中加强沟通和协调,提升整体合力,不断深入推进全县反腐败工作。(案件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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