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将县委关于中央巡视组巡视安徽反馈意见整改措施落到实处,6月22日以来,县纪委联合县财政、公安等部门人员组成两个督查组对“酒桌办公”、“公车私用”以及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法检查了8个乡镇、10家酒店、2家农家乐。在乡镇,督查组实地检查了乡镇今年以来财务凭证,并随机抽查了一个村(社区)三资管理台账,重点检查有无违规项目支出,有无中餐饮酒支出,有无超标准接待、是否严格落实公务招待“五单合一”等。
为掌握公车使用情况,督查组还到各乡镇办公室调取了公务用车平台运行轨迹,对公务用车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是否固定给个人使用等进行了检查,并对出租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中午十二点半左右,检查组对有关乡镇所在地饭店进行了检查,重点查看有无乡村干部午餐饮酒现象;晚上七点后,检查组还到城区有关饭店实地检查有无公务活动饮酒行为。在督查中,督查组均对“酒桌办公”和“公车私用”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发现的问题下发了《反馈单》,明确提出了整改时限。对其中发现的涉嫌违纪问题,督查组现场带回,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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