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6日上午,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组长潘忠苗主持召开县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纪检组长和委局班子成员、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就如何抓好下阶段反腐败协调工作,潘忠苗强调,一要把握形势、正视不足,继续增强反腐败协调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克服惯性思维,以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二要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反腐败协调工作深入开展。要按照年初县委、县纪委工作要求和县十四届党代会、市纪委目标任务,突出查办重点,加强沟通,提高效率,依纪依规开展好反腐败协调工作,确保每个线索处置、案件调查、处分执行都经得起历史检验。三要落实责任、创新举措,着力提升反腐败协调工作水平。要把反腐败协调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要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体现出“纪法分离、纪在法前”的要求,达到“纪法协同、相辅相成”的效果。要深化作风建设,增强自律意识,率先垂范,坚决防止以案谋私、徇情枉法等行为的发生。
潘忠苗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在今后的反腐败协调工作中继续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不断取得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怀宁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会上还传达了相关文件精神;各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对如何更好地发挥反腐败职能作用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就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提出了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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