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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抗洪一线】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在行动(二)

来源: 安庆纪检监察网站    发布时间:2016-07-05 14:56:12   浏览:

宿松县:成立由县纪委常委担任组长的督查组,成员从县纪委、县效能办、水利局、县电视台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督查实行日督查通报制度。

督查组主要对照县防指各项工作要求,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形式,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是否按照县防指和县委、县政府规定将责任落实到位。重点督查各部门、单位人员到岗到位、各项规定落实情况。特别是地质灾害点的巡查、排查、水库圩堤查险处置、防汛物资储备落实、防汛应急抢险和防汛民工、防汛安全隐患挂网督办处理落实、受灾人员转移安置等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对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后果,或对要求整改的问题拒不落实、阳奉阴违的,交由县纪委监察局问责。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防指汇报请示。督查情况,每日一通报。

该县自6月26日起每日开展不间断督查以来,截至7月3日已印发督查通报8期,督促整改问题34项。

大观区:区纪委监察局就进一步严明防汛工作纪律发出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负责,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政令畅通;要顾全大局,严禁推诿扯皮、贻误战机;要坚决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严禁临危退缩、临阵脱逃;要确保通讯畅通,严禁关闭手机;要严格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制度,严禁擅离职守,严禁瞒报、漏报、迟报、乱报等行为;要加强管理,严禁贪污、挪用、截留、挤占抗洪救灾资金和物资;要厉行节约,严禁借机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大吃大喝等挥霍浪费国家和集体资产的行为。

该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严格对照“七个严禁”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以铁的纪律确保防汛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经开区:连日来,经开区纪检监察干部深入防汛抗洪第一线,既直接参与防汛抗洪,又不断加强督查,严明防汛工作纪律。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胡光明同志,深入到灾情严重的老峰镇,一直战斗在防汛救灾第一线。7月3日,率老峰镇主要负责人深入到安枞公路以北被淹的各家各户,和镇村干部一起劝离群众。并嘱咐身边的民政办和镇村干部,要细致管理、细化分工、细心服务,所有工作人员要带着感情,带着耐心安抚好群众,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到每一位群众。同时,一定要摸清底数,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要求党员干部要严守防汛工作纪律,加强值班制度,对防汛救灾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确保防汛救灾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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