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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检查 牢筑防汛抗洪纪律“堤坝”

来源: 安庆纪检监察网站    发布时间:2016-07-09 09:17:45   浏览:

           --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防汛抗洪纪律督查情况综述

6月30日以来,我市普降大到暴雨,局部地区大暴雨。大暴雨致我市所有大中型水库全部超汛限水位,汛情告急。面对暴雨狂魔,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奋战在抗洪抢险一线,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抢救群众财产,用实际行动诠释忠诚和担当。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明防汛抗洪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强化防汛纪律督查。7月5日,市纪委发出《关于进一步严明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纪律的通知》,明确对防汛抗洪工作中十类情形失责必问,对市防指工作部署执行不力、防汛抗洪抢险工作措施不到位、擅离职守、截留、挪用、贪污防汛抗洪救灾款物等违反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纪律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酒桌办公”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依纪依规从严查处,并按“一案双查”要求,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7月6日,市城市防洪指挥部、市纪委联合对安广江堤防洪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各区防汛指挥机构领导靠前指挥、履职尽责,防守力量到岗就位、巡堤查险等情况。

与此同时,各县(市、区)纪委严明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纪律要求,严格纪律督查巡查,实行纪律督查情况“每日一报一通报”制度。各地成立防汛抗洪纪律督查组,由纪委领导同志带队,采取短信提醒、电话抽查和实地暗访、实地督查等方式,重点对各单位执行抗洪抢险救灾命令和决定,值守人员到岗到位、地质灾害点的巡查、排查、水库圩堤查险处置、防汛物资储备落实、防汛应急抢险和防汛安全隐患督办处理落实、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等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要求拒不落实、阳奉阴违的,一律依纪依规从严问责。

截止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防汛纪律督查293次,对擅离职守、拒不执行组织决定的3人给予党纪处分,并通报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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