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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抗洪一线】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在行动(九)

来源: 安庆纪检监察网站    发布时间:2016-07-12 09:40:33   浏览:

怀宁县:为强化防汛救灾期间纪律要求,怀宁县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对防汛期间工作纪律的督查巡查力度,确保防汛救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加强对防汛救灾工作的督查指导。县纪委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带队赶赴防汛救灾重点乡镇,召开防汛救灾工作调度会,重申防汛纪律要求,查看了多处水库、圩口的防汛情况,探望受灾转移安置点群众,督查指导防汛救灾工作任务有序开展。

二是进一步严明防汛救灾纪律要求。为突出纪律要求,提请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明防汛救灾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防汛工作的各项部署,坚决执行和落实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命令,自觉维护和遵守政治纪律,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严禁出现脱岗、漏岗或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灾情等失职渎职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侵占、挪用、私分防汛救灾物资和经费。

三是开展重点险段防汛纪律专项督查。按照部署安排,县纪委抽调14名工作人员,组成7个组分批次赴防汛重要险段皖河西堤开展全天候防汛纪律巡查,重点巡查人员到岗到位、执行决策命令、管理分发救灾物资等情况,对发现存在问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四是开展防汛值班情况专项检查。成立4个专门督察组,分夜间和白天多个时段,对全县20个乡镇、40个指导联系单位、98个中小型水库责任人员值班在岗情况进行多次电话抽查和现场核查,以严明的纪律确保防汛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望江县:7月10日,督查组深入鸦滩镇杨树圩、郭塘圩和高士镇五合圩、童大圩以及赛口镇同庆圩、大河排涝站,督查各站贯彻落实县防第18号精神禁止武昌湖流域所有对湖排涝站对湖排放情况。通过督查,部分乡镇贯彻落实县防指18号令仍存在问题,督查组要求:一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完全服从县防指统一调度,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县防指文件精神;二要宣传引导到位,要向群众和种植大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引导群众服从抗洪防灾大局;三要勇于担责,各指挥所负责人要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顶住压力,坚决回绝群众违排偷排无理要求;四要强化监管,进一步加强涵、闸、站管理,加强督导检查,做好重点防守,杜绝违排偷排。

当日,县纪委督查组继续开展突击查岗,对城区22个单位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检查中未发现迟到早退和无辜脱岗现象,但个别单位考勤制度有待完善,存在请假手续不严的情况,已督促整改。督查组还对同马大堤、滨河路等地的垂钓者进行了暗访,未发现有公职人员垂钓的情况。

宜秀区: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全体人员心系灾区,情系灾民,积极开展向灾区款款、献爱心活动,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捐款,机关党员干部纷纷慷慨解囊,积极伸出援助之手,以实际行动践行“两学一做”。委局机关党员干部捐款共计4150元。此笔款项将直接汇入区财政局专用账户,用于全区的抗灾自救工作,帮助受灾群众尽早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市经开区:近几天天气晴好,江水缓慢下降,市经开区要求江堤防汛做到“五不”。一是思想认识不松懈。要克服麻痹思想,做到退水不退色,降水不降格。时刻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准备。二是上堤人员不减少。必须严格按照要求,退水不减人,确保每天上江堤人员在140人以上。三是巡查频率不减少。坚持江堤24小时不间断巡查,同时,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巡查质量。四是清障力度不减弱。对查险区域内的杂草、树木、庄稼等进行进一步清理,确保查险顺畅。五是人身安全不放松。巡查人员要时刻注意安全,严禁饮酒、下江游泳戏水。

同时,经开区民政办、区总工会、区团工委、区妇联向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发出防汛救灾倡议书,要求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按照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部署,把防汛抢险和灾后自救重建工作作为当前最为紧迫的重要任务,团结一心,积极投身到抗灾自救、恢复生产工作中,奉献爱心,捐款捐物,帮助灾区群众早日度过难关。

大观区:截至7月10日,全区共累计转移群众2773户6162人。区纪委继续做好对防汛纪律的督查与通报工作。

7月9日深夜23时至7月10日凌晨4时,区纪委监察局分成两个督查组对区内部分单位防汛值班情况进行夜查。从夜查情况看,区安广江堤指挥部、德宽路街道、玉琳路街道、菱湖街道等单位均能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未发现脱岗等违纪行为,防汛值班表、值班记录齐全。在对海口镇广成圩值班值守情况夜查中,发现河港居委会防汛交接班工作不规范,为严肃防汛纪律,给予三名责任人通报批评,并及时印发《大观区防汛督查通报》通报督查结果。

桐城市: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职工贯彻落实桐城市政府关于抗洪抢险取消双休日的通知,全员在岗,24小时待命。纪委书记卓舞鹏在一线指导救灾工作,部分班子成员带队督查指导减灾救灾工作。

镇(街道)、开发区和部分市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奋战在救灾一线。

宿松县:7月11日,县纪委对县公安局长铺派出所教导员、支部书记李龙发违反防汛纪律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向全县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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