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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用好“四种形态” 为干部澄清问题778件次

来源: 怀宁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6-02-22 00:00:00   浏览:

滁州市坚持以最大力度、最足韧劲荡涤官场积弊,对尸位素餐、不履职、不担当的失职渎职行为狠纠严处,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热情进一步迸发。

一方面整治“为官不为”。狠抓“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机关病”、乡镇干部“走读”等专项整治,严肃问责“混事官”“太平官”“逍遥官”,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担当意识。2015年,全市共查摆懒政怠政问题552个,涉及483人,组织处理县处级以上干部2人、科级以下干部16人。在全市通报了市建委、市重点局不作为、慢作为问题,责成市建委原主任苏虹、市重点局原副局长朱林作出深刻检查,给予相关责任领导纪律处分。

另一方面用好“四种形态”。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警示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开展执纪问责。2015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了224件次,为干部澄清问题了778件次,让他们放下包袱、大胆工作,让“有为者”敢为,为“担当者”担当。对问题较严重的作出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其中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862人、占73.5%;党纪重处分311人、占26.5%,给予市工商局原局长沈成明从正处级降为办事员、琅琊区政协原副主席金学政从副处级降为办事员的断崖式处理。(滁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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