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3日下午,县长余学峰到G206怀宁段改建工程沿线、怀宁上峰水泥公司督察环保工作,县政府办、月山镇主要负责同志陪同督察。
在上峰水泥公司,余学峰指出,企业要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统筹企业发展和生态建设,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坚持源头预防、过程管控和后续管理“三合一”,全过程强化举措,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既要从加快产品升级、改变运输通道等方面做好企业自身环保工作,也要严控废石资源输出,配合做好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余学峰要求,乡镇政府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环保工作的阶段性安排,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抓住机遇,强化举措,坚决打赢环境整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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