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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第一时间扑灭太湖县弥陀镇两起森林火灾

来源: 安庆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7-02-02 20:20:38   浏览:

1月23日、28日,我市太湖县弥陀镇发生两起森林火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扑灭火灾,同时迅速启动火灾问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月23日15时太湖县弥陀镇安乐村三联组许屋山场发生火灾,1月28日14时该镇真君村横畈组附近山场出现火情,过火面积分别为15.7公顷、125.7公顷,其中林地面积分别为2.8公顷、9.3公顷。

火灾发生后,市委书记魏晓明、市长陈冰冰第一时间要求市县联动,全力扑火,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汲取教训,加强巡查,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指导扑火工作。全市先后三次召开森林防火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全市森林防火形势,进一步研究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强化措施、加强督查,确保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与此同时,市纪委迅速启动火灾问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理决定。太湖县弥陀镇安乐村的森林火灾处理情况为,对弥陀镇党委书记周建东、党委副书记殷志圣诫勉谈话,免去县林业局分管副局长石纯良、弥陀镇分管副镇长詹贤学职务,给予弥陀镇林业工作站站长汪越林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弥陀镇安乐村党总支书记柴洪文、村委会主任王小年、村委委员郭东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太湖县弥陀镇真君村的森林火灾处理情况为,依照法定程序免去何家华县林业局局长职务、免去殷志圣弥陀镇党委副书记职务,不再提名为弥陀镇镇长人选。

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市强化措施,严密部署森林防火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强化宣传教育、应急管理和督查调度,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坚决按照“火灾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火灾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火灾隐患整治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查清火灾原因,依法严惩火灾肇事者。截至目前,全市共行政拘留59人、刑事拘留5人,问责86人、单位1 个。(安庆日报记者 雷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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