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7年12月1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任命:
张文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叶昌云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余永和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杨立纯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郑文雄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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