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县委组织部召开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座谈会。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王良宜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指导,督促履职尽责;加强教育,筑牢廉洁底线;加强自律,树立标杆意识。
王良宜要求,一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要认真学习十九大报告,真正用十九大精神指导和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二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正确理解“派驻”两个字的含义。纪检监察组是县纪委监委的派出机构,对驻在单位开展监督,不是单位的二级机构,直接由县纪委监委直接管理;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驻在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不是被领导和领导的关系;单位党组织履行的是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的是监督责任;要按照“在工作中完善、在实践中提高”的要求,不断创新完善,推进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督促被监督单位带头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表率,指导其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全面履行好“一岗双责”;要广泛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经常性开展廉政谈话,强化警示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做到以纪“育”廉、以案“警”廉、以文“化”廉。四要加强纪检监察组自身建设,提高监督执纪能力,做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的排头兵,争做全县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标杆;纪检监察干部要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古人云:“勤者,政之所要;廉者,政之本也。”个人干净是党员干部最基本的为政之道和操守底线,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纪党规的执行者、监督者,只有自身干净,才能理直气壮地监督别人。(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吴支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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