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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发布"十条禁令"为纪检监察干部划出红线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05-16 08:40:36   浏览: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纪检监察组近日印发《中国远洋海运集团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十条禁令”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作风形象等方面开列负面清单,为纪检监察干部划出纪律红线。

集团纪检监察组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严禁公开发表、传播同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转发、散布政治谣言,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或者进行其他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活动”,时刻牢记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的定位,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表率。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集团纪检监察组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接受被监督单位和人员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收受其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务,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在工作中弄虚作假,耍特权、口大气粗、颐指气使。“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违规干预、插手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随着中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被赋予监察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执纪执法行为必须加以规范。“十条禁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为依据,严禁以案谋私、严禁越权打听案情、严禁越权处置问题线索、严禁泄露纪检监察涉密信息、严禁在工作中使用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手段收集证据,从七个方面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作出详细规定,为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上了一把“安全锁”。

“十条禁令”明确规定,纪检监察干部违反禁令者,构成违纪违法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司法机关处理;不适合继续在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清理出纪检监察队伍。多次发生违反禁令问题,或者发生严重后果、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干部的责任。

集团纪检监察组对纪检监察干部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问责,确保铁军本色。据悉,近年来集团纪检监察组已严肃查处22名纪检监察巡视干部违纪违规问题,有效防止“灯下黑”。通过经常性日常监督、教育,集团纪检监察组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集团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纪检监察组 || 责任编辑 李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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