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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 制定出台25项制度规范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2-03 08:14:01   浏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乔子轩

重庆市纪委监委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加强对区县纪委监委办理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指导。图为近日,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分组对区县纪委监委审理的报批、备案案件开展评查。摄影/高荐(重庆市纪委监委干部)

疑难复杂职务犯罪案件如何咨询论证?近日,重庆市监委会同有关单位出台重大疑难职务犯罪案件咨询论证办法,从启动程序、对象范畴、结果运用等方面,对重大疑难职务犯罪案件咨询论证作出规范。

“这是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出台的第25项制度规范。”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纪委监委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注重改革与法治相协调,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探索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案件审理工作指导等制度机制,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

完善流程,贯通运用纪法“两把尺子”

今年10月中旬,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发展部职员黄鑫(负责招投标)严重违纪违法案审查调查结束,沙坪坝区纪委监委第五审查调查室主任余波却一点也不敢放松。“今年移送审理材料又有新要求新变化,比如规定对涉案人员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建议等,要求我们必须对照新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些部门、地方因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案件质量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今年重庆市纪委监委聚焦政务处分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党纪法规新要求之间的衔接,出台了审理工作流程及文书规范,固化经验做法。同时,在证据审核标准上作出详细规定,在办案程序上将职务犯罪案件中其他涉案人员处置审核机制纳入流程规范。

重庆市着眼规纪法贯通,制定出台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办法,并以之为引领,从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措施使用、处分事项工作程序方面,先后出台“亮灯”式督办工作办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办法等一批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全市监督执纪执法制度体系,规范监督执纪执法工作。

执纪执法流程的再完善促进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亮灯”式督办工作办法为例,该办法规定,对即将到期的问题线索亮“黄灯”提前预警、超期的亮“红灯”报警。办法实施至今,既有的存量问题线索已办结近九成,新收问题线索均在规定时限得到处置。“这好比安了个‘警报器’,时刻提醒办案部门既要按照工作流程办理,又要在规定时限处置,确保案件查办依规依纪依法、高质高效。”重庆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有效衔接司法,深化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

提及两个月前的那次集中培训,渝北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刘兵连说了两个“不同”:第一个“不同”是参训人员由纪委监委一家办案人员变成了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法院三家业务骨干,第二个“不同”是培训方式由“纪委监委一家谈”变为了“监诉审三家谈”,同堂答疑解惑,统一思想认识、统一标准要求。

这是重庆市首次跨部门举办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专题培训班。“虽然与以往比有些不一样,但我并不感到意外。”在刘兵看来,反腐败高质量发展要坚持“一盘棋”,纪检监察、检察、审判机关就必须良性互动、协作制约,更加高效顺畅。

为深化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今年年初,重庆市纪委监委、市高院、市检察院专门出台意见,从日常联系、案件质量保障、会商研究、调查研究四方面建立完善了12项机制,促进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相互配合。

9月2日,重庆某公司主要负责人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伪造公司印章一案开庭审理。依据该市出台的职务犯罪案件旁听庭审工作机制,法院提前3天把庭审时间、地点告知纪检监察机关。旁听庭审后,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张涛撰写了1000多字的庭审专报,通过梳理归纳控辩双方争议焦点,反向检视全案办理工作,确保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始终以审判为中心严把事实证据关和定性处理关。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以来,该市在完善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指引方面持续发力。对照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在已有贪污贿赂刑事案件收集、案件证据工作指引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渎职侵权犯罪等常见职务犯罪的证据搜集、审查标准,列出正负面清单,增强实用性、协同性。

加强指导,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6月15日,一份某区监委对区管副职高某采取留置措施的报批申请提交到重庆市纪委监委案件指导室。

收到申请后,市纪委监委案件指导室立即会同该区纪委监委从初核事实和证据情况、案件本身走向、有无妨碍调查情形、对政治生态的影响、发案的行业性区域性特征等多方面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是否具备留置的条件和必要性。

“受贿客观方面证据搜集不充分”“滥用职权行为造成的后果还要进一步查清”……经过数次完善相关证据资料,报批申请通过,高某被依法留置,且案件后续进展顺利。

为加强对区县纪委监委办理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指导,重庆市纪委监委成立案件指导室,对各区县纪委监委申请采取留置措施案件严格把关。今年以来,各区县纪委监委申请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中,有37件经过进一步初核后才批准。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重庆市纪委监委把加强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作为案件指导的重中之重,经过实践探索,逐步构建起以宏观指导、分类指导、个案指导为主要内容的案件指导体系。以个案指导为例,市纪委监委案件指导室将区县纪委监委留置案件办理作为工作重点,派出业务骨干下沉指导、跟踪指导,在问题线索研判、初步核实、留置措施审批及调查取证各环节,指导区县纪委监委牢固树立证据意识,严格按照刑事证据标准搜集证据。

在运用案件指导将影响规范化法治化问题消除在前置关口的同时,重庆市纪委监委还通过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报批案件量化评分、整改情况“回头看”,守好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提升的后置关口。

今年10月开始,重庆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依照新制定的《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五方面对今年以来区县纪委监委审理的报批案件、备案案件进行评查。

重庆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将对发现的问题汇总分析,形成问题清单,一对一反馈,督促整改,倒逼区县纪委监委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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