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0年7月29日至8月18日,对怀宁县财政局党组开展巡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怀宁县财政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聚焦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民服务、依法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重点了解党组织建设情况。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以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其他不属于巡察范围的信访问题反映,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反映问题的渠道
巡察期间,摆放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和互联网电子邮箱,接受来电来信来访。
(一)巡察举报箱设置地点:怀宁县财政局办公楼大门;
(二) 举报电话:13625561210;
(三) 电子邮箱:13625561210@163.com;
(四)信访接待地点:县政府综合楼二楼210室。
欢迎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中共怀宁县委第三巡察组
2020年7月29日
皖公网安备 34082202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