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教育局组织在职中小学教师签订拒绝有偿补课和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薪承诺书,并要求各校将教师签订的《承诺书》经校长签名、学校盖章后,统一上交县教育局备存。
寒假伊始,县教育局就发出通知,要求所有在职中小学教师严格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坚决执行《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恪尽职守,廉洁从教,承诺在寒假期间拒绝有偿补课、校外机构兼职兼薪,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关处理。
1 月 25 日,县教育局及时在网站发布《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和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薪承诺书》的具体内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皖公网安备 34082202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