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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4-28 16:41:40   浏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近期,武汉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现将有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江夏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负责人谭志辉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2022年1月25日下午,谭志辉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组织企业年会活动,在年终总结会后,违规组织16名员工到某酒店聚餐,使用公款2098.78元。谭志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管委会3名聘用人员私车公养问题。2021年6月至2021年9月,管委会聘用人员曹剑、叶飞、胡绪欢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共10次,费用共计1977.75元。曹剑、叶飞、胡绪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管委会公车管理负责人、公务加油卡保管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3.新洲区三店街井塘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蔡志英“精致走账”违规吃喝问题。2019年12月至2021年2月,蔡志英通过虚报环境整治用工、虚增耕地除黑面积等方式,违规套取资金并私设“小金库”,用于支付吃喝、购买烟酒等费用58108元。村“两委”委员黄太红明知违规,但未及时制止并向上级报告。蔡志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太红受到诫勉处理。

  4.华中港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董事王绍华“精致走账”公款送礼问题。2019年至2020年,王绍华与时任财务管理部部长姚治坤以虚报招待费方式,套取公司资金用于公款送礼,涉及金额17916元。王绍华、姚治坤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硚口区荣华街玉带社区原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马光辉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马光辉参与荣华街某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负责被征收户相关情况认定审核。2019年春节前后,马光辉先后2次违规收受征收拆迁代办公司工作人员所送现金共计3万元。马光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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