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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县:常态化督导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09-26 15:21:48   浏览:

“住建局党委关于‘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格’这个问题,整改力度不大,没有进行举一反三,建立完善防范机制,该问题不能认定为全部整改完成。”“会后,要立即根据审核意见,向住建局党委下发督办单,一针见血指出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反馈问题精准销号。”

这是江苏省丰县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联席会议上的一幕。据悉,为进一步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该县探索巡察整改督导新路径,出台《关于实行巡察整改督导组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

“每轮巡察反馈后,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立若干督导组,县委各巡察组组长任组长,县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和县委组织部相关室组工作人员任督导组成员,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进行常态化指导督导。”该县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介绍。

如何开展常态化指导督导?督导组通过联合“审”、现场“督”、量化“评”等方法,全方位、全过程、常态化跟踪督促指导各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整改。

为强化督导质效,督导组结合督导实际,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力的被巡察党组织下达整改交办单、督办单,责成全面再整改,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向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门提交问责建议单,以此构成整改闭环,扎实推动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有效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

同时,为进一步保障督导工作走深走实,该县建立巡察整改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由督导组组长组织召开一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分析研判会议,巡察机构、派驻机构和组织部门三方共同分析研判整改落实情况,交流督导工作经验,会商整改质效评估,科学评价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成效。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县共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巡察机构抽调19名人员,组建6个督导组对十六届县委第二、三轮16家被巡察单位开展整改督导,累计审核整改材料29份,下发问题清单13份,反馈问题37个;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联席会议8次,对5家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下发交办单3份,切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高质量整改。(江苏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徐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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