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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组在行动丨未入账的村资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11-13 11:15:04   浏览:

“巡察组的同志及早帮我们发现了问题,我们正对照财务管理等问题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近日,四川省剑阁县委巡察办工作人员在对下寺镇小剑村进行巡察整改回访时,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剑反馈。

此前,剑阁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小剑村开展巡察,其中包含合并至小剑村的原金星村。在第一次巡察工作座谈会上,一名原金星村退休干部表示对售卖该村委会资产是否入账存疑。

初步了解情况后,巡察组人员对小剑村党支部副书记、原金星村党支部书记孙某某开展谈话。

“原金星村售卖的村机房和村委会拆旧料等所得资金,有没有入账?”

“时间比较久了,我记不清了。当时一共卖了4.75万元,按说应该入账了……”孙某某回答。

孙某某含糊其词的回答,让巡察组人员觉得这里面有猫腻,随即决定进一步开展走访。

“原金星村村委会2018年出售加工房等,卖了4.75万元,但资金都没有入账,具体搞了啥也不清楚……”第二天,一名群众向巡察组工作人员反映了这一情况。

初步掌握问题线索后,巡察组调阅原金星村会议记录、房屋出售合同等资料发现,2017年5月至10月,原金星村村委会在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卖掉6间加工房、8间老旧房屋等,共计4.75万元。当时村委会未按规定将资产处置情况向镇农业服务中心备案,也未将售卖所得资金按规定存入集体账户。随后,巡察组将该问题线索移交剑阁县纪委监委。经研判,该县纪委监委决定将该线索移交下寺镇纪委,由下寺镇纪委对此立案调查。

在镇纪委工作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据面前,孙某某最终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据孙某某交代,原金星村村委会未将4.75万元存入集体账户,而是违规设立“小金库”,全部用于2017年5月至2020年5月购买办公用品、接待等日常支出。

最终,时任金星村党支部书记孙某某、村委会主任张某某、会计杨某某等人分别受到了严肃处理。

剑阁县委针对集体资金代管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等9类问题,印发《剑阁县村级财务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工作内容等事项,全面开展村级收支情况、资金管理等8个专项治理行动,督促限时整改问题,相关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通讯员 贾海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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