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片黑”,确保“零火点”的任务目标要求。雷埠乡纪委发挥监督职能,积极参与到秸秆禁烧的巡查队伍中。
督查宣传发动是否到位。乡纪委深入各村对宣传广播是否播放禁烧公告,村里是否悬挂禁烧宣传横幅,悬挂位置是否明显等情况进行严格核查,并随机走访村民,了解乡、村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情况。
督查管控责任是否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私自在田间燃烧秸秆行为,及时制止,并联系派出所进行口头传唤,当面训诫。同时督促相关村落实好属地管控责任。
督查乡村干部是否在岗。加大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督查力度,通过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不定时到村(社区)对乡村干部在位在岗、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查。
严格实行问责考核机制。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年度综合考核,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出现火点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及时进行约谈,进一步压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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