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春草绿,又到一岁清明时。2020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五次、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县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连日来,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通过微信公众号、QQ群、短信等多种渠道向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发送“微提醒”:党组织及其“一把手”要担负起主体责任,把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抓手,营造文明、环保、节俭、安全的良好祭祀氛围;党员领导干部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头遵规守矩过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党员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引领文明新风,引导广大群众崇俭戒奢,告别祭祀陋习,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的根本好转。
温馨的“微提醒”,及时为党员干部职工打好“预防针”,有效发挥“提神醒脑”作用,紧绷“廉政弦”,不碰“高压线”,为我县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营造了良好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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