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严明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纪律。近日,县纪委监委、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组成公务用车管理督查小组,对全县各单位公务用车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深入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公务车统一标识、北斗定位系统的使用,公务用车位置和运行轨迹等,对公车的行车轨迹是否存在异常、动态化监管是否到位等进行了监督检查。督查发现极少数车辆存在标识丢失,少数乡镇公车辆使用申请不及时、申请时间跨度大,个别驾驶员停车随意性大,未执行定点停放公车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相关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据了解,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我县党政机关共有81台公务用车。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等制度,通过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有效推进了公务用车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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