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乡村检察保障,“四个聚焦”助力乡村振兴。
聚焦农村社会稳定,办好群众身边案件。依法打击盗窃、抢劫、诈骗等严重危害农村治安、侵犯农民人身和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惩治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积极对接法院、法律援助中心、劳动监察等部门,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
聚焦农村贫困人口,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加强内部沟通协作,对各类案件中发现的司法救助线索及时进行审查,准确高效开展救助,重点关注农民因案致贫救助线索,综合分析审核申请人基本情况、家庭经济状况、申请救助事由、原案件办理情况和判决执行情况,予以重点救助。
聚焦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林(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围绕“乡村振兴”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完善“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大力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今年以来,发出检察建议5件。扎实推进“违法乱占农村集体土地”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从受理、审查、执行等环节入手,发现涉农村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线索,发出检察建议3件。
聚焦农村风险化解,开展法治宣传服务。扎实开展“周六大走访”,结合社会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大防控专项行动和疫情防控工作,走村入户了解情况,督促加强跟踪稳控。今年以来,走访群众200余户,帮助解决实际问题12件。结合“‘典’亮美好生活集中宣传周”等特定时间节点,开展“民事检察宣传”等主题党日活动,做好涉农普法释法工作,提升《民法典》和民事检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今年以来,共发放宣传手册4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和“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做好农村各类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引导农民依法表达诉求,今年以来,妥善办理涉农矛盾纠纷5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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