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主动作为,发挥纪检监督职能作用,多举并措助力全县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
根据县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督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电动车销售市场整治,对全县各电动车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摸排,摸清门店数量、规模、电动车种类、非标电动车数量等信息;对排查发现的销售非标电动车店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截至目前,县市监局摸排发现非标二轮电动车256台、非标三轮电动车有184台、非标四轮电动车113台,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5份,责令限期停止销售。
联合县市监局专项行动督查组,不定期对经营户开展督查,切实规范电动车市场经营秩序;督促县市监局专项行动督查组加强巡视督查,认真开展“回头看”,对未落实整改责任的经营者依法立案查处,确保整治行动顺利进行、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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