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不断优化生态环境监管模式、完善执法机制,全面加强“三层监管”,切实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
分级监管。以企业信用评价、信访投诉次数和行政处罚记录为依据,构建科学的分级监管模式。将治污水平高、环境管理规范的8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双随机检查等方式,实施无打扰监管。对污染重、风险高、守法意识弱的企业加大执法力度,不定期开展“回头看”。今年以来,开展工业企业双随机检查60家,对发现环境问题的13家企业下达监察通知书,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1起。
联动监管。探索县区级“局队站合一”运行方式,建立局机关、执法大队、监测站联合执法练兵机制。全县20个乡镇全部成立了环保工作站,试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构建“共建、共享、共治”的联动机制,实现网格化监管,确保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查处、及时整改。今年,通过联动监管,排查整改问题30个,切实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环境问题。
智慧监管。依托“智慧环保”信息化监管系统,完成全县15家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30台废水自动监控设施、9台废气自动监控设施全天候联网运行。大力推进非现场监管手段,利用视频监控、用电监控和环保设施用水等数据,结合无人机巡查以及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科学建立数据采集分析、违法风险监测预警等工作机制,明确启动现场检查的衔接机制。
皖公网安备 34082202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