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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庆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来源: 安庆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8-07 10:58:41   浏览:

发扬斗争精神   忠诚履行职责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安庆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3月25日)

华克思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安庆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回顾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刚才,市委书记魏晓明同志作了讲话,就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部署。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市委以上率下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严规矩、正风气、净生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纪检监察工作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成绩。

(一)政治建设切实加强

开展政治监督。协助市委制定主体责任谈话实施办法,组织市管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述责述廉,对“两个责任”落实跟踪督办、约谈调度,问责“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党组织7个、党员领导干部67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17件、处分25人。实施同级监督重点任务清单,强化对“关键少数”教育监督管理,对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行督促指导。

加强政治生态建设。系统分析研判市管95个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状况,总结班子运行特点,提出优化建议,服务市委决策;对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清单交办、双周调度,督促整改到位。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市县两级对2340名拟任人员提出把关意见,对7名市管干部、22名县管干部提出暂缓或不宜使用意见。

(二)作风建设深化拓展

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聚焦脱贫攻坚、污染防治、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扫黑除恶、宗教工作、为基层减负、巡视巡察整改、反腐败斗争等领域,梳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建立分管市领导牵头、工作专班整改、政治保障专班督办的整改机制。专项治理脱贫攻坚“迎检现象”、污水治理不到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不及时等问题。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41件,处理24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57人,通报典型案例84个158人。组织“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专项行动,各级党委(党组)立行立改“多推虚浮”问题403个,建立健全制度348项。实行“基层减负年”10条具体措施,各级发文、会议、督查检查考核同比分别减少48.4%、62.8%、77%。

深化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聚焦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保等民生领域,重点查处惠农资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中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共查处问题77个、处理18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57人。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作风不实问题专项整治,处理7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2人。推进违建大棚房、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对突出问题严肃问责。

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聚焦违规发放津补贴、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公款旅游、接受宴请等问题,市县联动开展明察暗访、交叉互查,对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2件,处理19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38人。

(三)监督实效显著提升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既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又强化震慑惩治极少数,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554人。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约谈提醒、批评教育3103人,占处理总数的68.1%;妥善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1072人,占23.5%;准确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138人,占3%;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以及给予因其他犯罪被判刑人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共计241人,占5.3%。

做实日常监督。注重发挥谈话函询教育警示作用,建立集体研判和抽查核实机制,防止“一函了之”。开展民主生活会专项监督行动,会同组织部门进行会前预审把关、会中监督指导、会后跟踪整改,督促263名受到谈话函询或问责的市管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深刻检查。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督促整改问题79个。

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运用我市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编印警示教育录,督促发生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所在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不忘初心、方得始终》,组织现场庭审观摩。宣传我市历史上清官廉吏的家规家训家风,征集推送廉洁文化精品,组织廉政讲座,开展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监察法等党纪法规教育。

做好“暖心回访”。面对面了解被问责和处分的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引导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市本级回访22人、县级回访283人。

(四)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

扎实推进巡察全覆盖。深化政治巡察,精准发现问题,纠正政治偏差,全市2541个巡察对象,完成巡察2169个,覆盖率达到85.3%。完成市属国有企业巡察、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项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巡察覆盖率达到91.6%。提级交叉开展对市县法院、人防系统和县(市)公安局的专项巡察。

抓好巡视巡察整改。推动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强化专项巡视整改的过程管控,实行清单调度、跟踪督导,对整改不力的2个县(市)、8个市直单位负责同志严肃问责,目前反馈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涉及纪检监察机关问题逐一整改到位,交办的信访件全部办结。建立“四督促一压实”巡察整改工作机制,组织审核把关、定期报账、现场检查、发函督导。对整改主体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虚假整改、边改边犯的进行调度、约谈、督办。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发现问题20945个,完成整改18579个,整改完成率达到89.5%,挽回经济损失2.73亿元。

加强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修订《安庆市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制定《巡察问题整改督查督办办法》,完善巡察工作约谈、党委书记听取巡察情况报备制度,制定《巡察中开展选人用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专项检查办法》,开展巡察组作风纪律情况后评估工作。

(五)反腐败斗争震慑效应持续显现

精准有力惩治腐败。开展问题线索“清仓见底”行动,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4232件,立案1360件,其中县级干部立案22件;党纪政务处分1430人,其中县级干部24人;留置65人,其中县级干部10人;移送司法机关67人。严肃查处宜秀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程贤华,怀宁县委原常委、宣传部长程廷灿,潜山市政协原副主席、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肖兴乐,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原支队长徐红兵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组织明察暗访、专项督导,严肃纠正扶贫政策落实不精准、“两不愁三保障”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对问题线索直接交办一批、挂牌督办一批、提级直办一批,严肃查处侵占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行为。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22件,处理39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12人。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与政法机关建立线索移送、同步办案等机制,实行涉黑涉恶案件“逐案过筛”“一案三查”,对重大复杂案件联点包案、直查直办。全市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706件,立案136件184人;留置29人,其中县级干部7人;处理40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57人,组织处理246人;移送司法机关37人。

(六)自身建设不断强化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认真检视问题,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标准“四清单”,整改问题15个。围绕履行监督责任、提升审查调查能力等10项重点课题开展调研,掌握实情、破解难题、促进工作。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规范审批程序,优化调查流程,加强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全过程监管。完善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限,实行执纪监督片区协作机制,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处置问题线索293件、立案60件,党纪政务处分70人。强化对市属企业、高职院校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和管理。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全市设立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和协作区42个。岳西县、大观区纪委监委探索建立“小微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提升能力素质。全系统开展“学李夏见行动”学习讨论活动,教育引导干部守初心、担使命。分级分类开展全员培训,全市培训3248人次,抽调364人次参与省市纪委监委办案锻炼。开展“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会监督”问题专项整治。对10个县(市、区)纪委监委和35个乡镇(街道)开展纪检监察队伍调研,加强基层纪委监委能力建设。

强化自我监督。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市纪委监委向省纪委监委专题报告工作28次,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报告。构建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管理、案件审理相互制约机制,全面启动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专项治理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以杨锡怀、邱大明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为反面教材的专题警示教育。加强对县(市、区)纪委监委政治生态状况专题分析,督促抓好巡视县(市、区)纪委反馈问题整改。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处置问题线索82件,办结45件,立案5件,党纪政务处分4人。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仍然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仍有差距;“四风”反弹回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任务依然艰巨;“四种形态”运用还不够精准,纪法衔接、法法贯通不够顺畅;巡察质量有待提升,督促巡察整改还需进一步深化;同级监督和“关键少数”监督仍然存在思路不宽、办法不多问题;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还不够有力,派驻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监督作用还需进一步加强;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实、能力不足,个别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对此,我们将认真解决。

二、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庆提供坚强保障。

做好今年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必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必须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职责使命,必须树牢以人民为中心、执纪执法为民的政治立场。

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协助市委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推深做实政治监督。开展“三大攻坚战”、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行动,强化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一切阻碍国家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加强制度执行监督,强化日常督察和专项检查,保障制度执行。制定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实施办法,深化“三查三问”监督机制。

加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监督。紧跟疫情变化形势,紧盯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和防境外输入,强化随机检查和专项督查,推动依法、科学、精准防控举措落实。聚焦园区发展、项目建设、全面复工复产、困难群体帮扶等领域,整合力量主动监督,推动“六稳”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

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开展脱贫攻坚重大任务落实专项监督行动,聚焦扶贫“十大工程”“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脱贫工作绩效以及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等落实情况,组织实地督导、随机检查、重点督查,推动脱贫政策落实落细,促进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开展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及“回头看”整改成果巩固监督行动,压实各级党组织整改责任,严防边改边犯、反弹回潮。聚焦扶贫领域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突出问题,推动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继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优先处置机制,加大直查直办和督办交办力度,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行为,对“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等问题严肃问责,确保脱贫攻坚成色足、质量高。

深化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深挖彻查、倒查责任。健全长效机制,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线索移送、同步上案等协作机制,督促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资源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规范依法用权行为、健全依法管理机制。

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围绕教育、医疗、低保、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靠前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打通政策落实梗阻,推动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见效。用好村(居)党组织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力量,督促基层党组织发挥监督作用。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节庆假日等重要节点,聚焦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县乡基层,拓宽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持续开展“四风”明察暗访和异地交叉互查,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防范和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加强对机关二级机构及事业单位、县乡基层等“四风”问题分析研判,针对性地督促建章立制。

(三)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完善双重领导体制。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建立下级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向上级纪委监委述职制度,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推动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督促县(市、区)纪委全面完成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制定实施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建设意见,推动村(社区)党组织全部设立纪检委员,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效能。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完善派驻机构运行机制,健全情况报告、内部管理、沟通协调、保障服务等工作制度,定期调度派驻机构履职工作。制定《安庆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建设实施办法》,推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实体化运作。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设置,设立市属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配合省纪委监委做好公办高职高专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施工作,探索事业单位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四)着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加强“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协助市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制定出台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指导意见,落实下级“一把手”向上级“一把手”述责述廉制度,督促党委(党组)“一把手”对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制定实施“关键少数”监督管理任务清单,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压实班子成员监督责任。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的监督。发挥派驻监督作用,督促党委(党组)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深化用权监督专项行动,紧盯工程建设、招标采购、征地拆迁、行政审批、项目资金使用等方面,聚焦权力运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乱用滥用权力的渎职行为和不用弃用权力的失职行为。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加强信息化监督平台建设。加强对基层“小微权力”的监督,推广建立“小微权力”运行平台,实施“小微权力”监督清单。健全澄清正名、“暖心回访”机制,出台精准问责操作办法,依规依纪依法严肃、精准、规范、慎重问责,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及时纠正滥用问责、不当问责问题。

提高监督专责质效。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综合运用平时观察、谈心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巡视巡察整改等形式,丰富监督手段。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严把谈话函询质量,按照20%比例进行抽查核实,对不如实说明的、边谈边犯、边函边犯的从重处理。协助市委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制度,会同组织、巡察等部门每半年对市管党委(党组)和县(市、区)纪委监委运行状况分析研判,提供市委决策参考。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科学精准用好第一种形态。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机制,促进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

(五)高质量推动巡察工作

全力推进巡察全覆盖。把握政治巡察内涵,围绕“三个聚焦”要求,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市本级组织2轮25个单位的常规巡察,确保市本级巡察覆盖率100%;县级巡察覆盖率达到95%、村(社区)党组织覆盖率100%。对权力相对集中以及问题较多的部门开展机动巡察。按照10%比例对已巡察单位开展“回头看”。继续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村巡察“回头看”。适时组织提级巡察、交叉巡察。建立健全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等协作配合机制。

抓好巡察整改。制定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办法、规范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工作意见,完善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健全整改公开机制,探索整改成效评估机制。实施巡察分类整改,对“一般个别类”问题,由被巡察党组织按照“四督促一压实”实施整改;对“面上普遍类”问题,向党委、政府提出全面整治建议;对“系统类”突出问题,提交系统主管部门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对“体制机制类”问题,由深化改革部门研究办理。加强对法院、人防、公安系统和高配乡镇巡察整改的全程督导,既督促即知即改,又堵塞制度漏洞。

(六)进一步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

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胆大妄为,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优先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人防、工程建设等领域腐败,加大国企、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严肃惩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深化问题线索“清仓见底”,开展巡察移交线索集中处置专项行动,完善信访举报受理、转办、核查、反馈机制,提升线索处置效率和质量。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做好追逃追赃工作。

坚持以案促改。建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整改制度,用好纪律监察建议,督促发案单位查找管理漏洞、建章立制。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

加强警示教育。建立重点地区、部门、系统专题警示教育机制,运用典型案例、教育片、忏悔录等形式,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注重家风建设,教育党员干部修身律已、廉洁齐家。

三、纵深推进“三个以案”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以案示警中受警醒、明法纪,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强化自警自省;在以案为戒中严对照、深检视,深入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剖析问题症结;在以案促改中强整改、促提升,重点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一)聚焦整治重点。聚焦扶贫领域“四个不摘”打折扣、小额信贷违规使用、农村饮用水安全管控不力、产业奖补“福利化”、帮扶工作走形式等问题;聚焦生态环保领域“三大一强”和大气污染问题整改不到位、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滞后、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不规范、石塘湖水质未稳定达标、林长制河长制落实不力等问题;聚焦重大风险防范化解领域的信访维稳、征地拆迁、涉众经济案件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问题;宗教工作举措落实不力,以及疫情防控责任不落实、措施执行打折扣等问题;聚焦扫黑除恶领域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落实不力,执法不严,重点行业治理不力等问题;聚焦安全生产中化工园区监管、道路交通、工程建设、消防、旅游、特种设备等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聚焦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整改不彻底、虚假整改、边改边犯等问题,压实整治责任,加大整治力度。

(二)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发现、整改落实、跟踪督办、甄别销号、结果运用等机制,健全分管市领导牵头整改、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政治保障专班跟踪督办的合力整治机制,推动矛盾化解、问题解决、工作落实。

(三)严肃执纪问责。对问题不解决、任务不完成、工作不负责的,从不落实之事倒查不落实之人,严肃查处、严肃问责,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纪检监察机关定位向监督上聚焦、责任向监督上压实、力量向监督上倾斜,既注重发现问题,又推动指导解决问题,提高精准处置、精准调查、精准问责能力。

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干部队伍

打造模范机关。发挥市纪委常委会的示范带头作用,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机关党建为引领,锤炼政治品格,增强政治能力,打造对党忠诚、政治过硬模范机关。制定深化“三转”实施办法,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

提高工作本领。加强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强化全员培训、精准施训,加大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信息技术运用等专业培训;强化实战练兵,采取跟班锻炼、上挂下派,提升业务能力。深入学习李夏同志先进事迹,提升境界情怀,脚踏实地干好本职工作。统筹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干部使用,加大干部培养交流力度,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通过遴选、调任、提拔使用等方式,引进一批党建、法律、财政、金融、审计、信息化等方面人才。

强化内部管理。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规则和程序开展工作。严格审查调查安全管理,公正文明执纪执法。推进检举举报、监督办案等信息化平台建设。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各方面监督。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严禁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跑风漏气,坚决清除以权谋私、蜕化变质的害群之马,坚决防治“灯下黑”。

同志们,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发扬斗争精神,主动担当作为,忠诚履职尽责,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庆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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