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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10-22 10:30:07   浏览: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1日至9月1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了巡察。2020年12月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总体情况

一是强化工作领导。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成立了怀宁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机关党总支和各个责任委室,确保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认真制定方案。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认真研究分析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具体措施,明确完成的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

三是切实整改到位。针对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8个问题,逐一深挖问题根源,制定25条整改措施。在整改过程中,始终做到一一对应抓整改、对照清单抓整改、动态管理抓整改。目前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制定完善制度7项,开展批评教育9人次。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服务联系人大代表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与代表的密切联系。2020年12月以来,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到联系乡镇走访代表和选民30余人次,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参加所在代表小组活动。人选工委、代表联络室负责人深入部分乡镇指导召开二次人代会,加强与乡镇人大的联系。

二是增强代表培训实效。2020年度,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培训3批次,参训代表共计330余人次,20个乡镇开展代表培训共30余批次。

三是发挥代表小组作用。2020年12月以来,以县人大代表小组为单位,在20个乡镇开展“代表走访惠民生”活动和人代会会前视察,共收集民生实事建议165条,已全部反馈至县政府办公室。

四是严格落实代表退出机制。对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依据法律规定终止其代表资格;对调离本行政区域的市、县人大代表,代表资格终止情况依法予以公告或报请市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告。

2.针对制度更新不及时问题。

一是更新制度汇编。梳理常委会机关近几年来的24项制度,重新编印《怀宁县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制度汇编》。

二是建立制度动态调整机制。新修订《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明确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制度动态调整机制”。

3.针对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学习。2021年3月10日召开主任会议,对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审议并学习。

二是开展监督检查。将不定期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三是落实《怀宁县人大常委会与县人民政府联系制度》。12月以来,常委会各委室与县政府对口联系部门通过上门对接、电话联系等方式加强工作联系。与县发改委召开联系会议,听取“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和“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并提出修改意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4.针对对议案回复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健全代表建议办理责任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对建议的提出和提交、分类和交办、答复、反馈、答复意见落实、跟踪督办、督办结果运用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是强化代表建议回复前置审查。将2020年代表建议办理不满意的3件答复件反馈至政府督查室,要求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并答复代表。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答复后,代表均表示满意。

5.针对督促代表议案办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将代表建议及回复情况在县人大常委会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加大督办力度。推深做实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机制,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带领联系委室对代表提出的重点建议进行督办。

三是开展满意度测评。通过征求代表意见的形式,对全年91件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满意度达97.8%。

6.针对部分支出未见领导审批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审批、报销等手续。

二是开展批评教育。常委会党组有关负责同志对机关财务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坚持举一反三,对巡察以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工作开展自查,没有发现此类情形。

7.针对部分支出缺少原始件问题。

一是加强工作培训。组织机关财务人员参加县财政局培训2次,重点学习县财政监督有关制度,并完成会计继续教育学习。

二是完善管理制度。会计与出纳分设,严格执行层层审核把关工作机制。

三是规范审批流程。严格履行先审批后出差程序,制定了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对前期缺少附件予以补齐。

四是开展批评教育。常委会党组有关负责同志对机关财务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五是开展自查自纠。坚持举一反三,对巡察以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工作开展自查,没有发现此类情形。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8.针对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抓好脱贫攻坚、意识形态工作。将脱贫攻坚、意识形态作为党建重要工作,定期听取脱贫攻坚、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并做好相关工作部署。

二是推进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党建标准化要求开展党组织工作,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制度、双联系制度等工作制度,按照“四个一”要求落实政治生日制度,规范党组织会议记录和党建有关工作台账。

三是开展批评教育。常委会党组有关负责同志对机关党总支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谈话。

三、工作监督

下一步,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继续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构建长效机制,把整改工作成果体现到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项工作中去。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4611088,邮政地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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