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5-12-13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今天是:2015-12-13日 星期五
站内搜索:
详细内容

公岭镇党委关于公岭社区等11个村(社区)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10-27 08:42:26   浏览: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11日至11月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公岭镇公岭社区等11个村(社区)开展了巡察。2020年12月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公岭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有关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公岭镇党委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牢。先后召开整改专题会议2次,召开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会议5次。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公岭镇党委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研究制定《公岭镇11个村(社区)延伸巡察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改具体内容,确保每一项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公岭镇党委坚持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实际,镇党委对现有的5项制度,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梳理检查,其中新制定制度5项、修改制度2项。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效,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各项任务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

一是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二是镇党委组织相关部门到各下属党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列出问题清单,要求限期整改。

三是举办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业务培训班,编制《公岭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指导手册》,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

2.针对发展村集体经济有短板问题。

一是切实提高风险防控意识,镇财政所及时指导督促田铺村田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2020至2021年度资产核算。

二是强化财务人员管理,完善规章制度,三铺村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重新签订工程发包协议,重新核定2020年村集体经济收入。

三是完善村集体经济发展管理制度和奖惩机制,永新村根据签订的白茶管护协议,聘请管护人员对白茶园进行除草,新能源公司经营成本费用在本公司列支。

3.针对落实富民惠民政策有偏差问题。

一是公岭镇党委组织召开全镇民政专员“三项社会救助”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是加强低保、五保动态更新管理,召开低保、五保民主评议会议,镇民政办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低保、五保再核实。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4.针对落实党纪处分不到位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扎实工作作风,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及党员监督执纪问责规范化管理。

二是镇纪委强化制度执行,督促各村(社区)党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议,通报近三年以来党员受党纪处分情况。

三是严控评优评先各个环节,出台《公岭镇廉政审查实施办法》,严控评优评先环节,加强对评优评先的规范化管理。

5、针对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调查核实,明确资产权属,依法催收侵占人所欠资产租金,对涉及违纪违规问题及时通报处理,对涉及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是公岭社区出具农贸市场租赁情况说明,协商重新拟定租赁协议;庆丰村收回场地租金12万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瓦窑村重新签订合同协议,1月26日收取年租金300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水磨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签订村部大楼整改协议,规范后续管理工作。

6.针对清产核资工作不实问题。

一是重新核实债务,相关村(社区)就有关情况提供详细说明、及时追回应付款,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7.针对“一事一议”项目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制度,镇财政所加大对村级项目建设的抽查力度。

二是庆丰村严格落实了“四议两公开"制度,成功追回资金,打入村三资账户。

三是瓦窑村提供了“一事一议”项目情况说明,当事人作出自我检讨。

8.针对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培训,严格执行县政府出台的招标等采购办法和财务审批结算制度。

二是水磨村出具村道路硬化工程说明;田铺村出具路灯安装工程情况说明,提供采购合同;瓦窑村退回马塘护砌工程尾款,打入村级三资账户;永新村完善合一组、陈庄组路灯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决算、审核报告。

三是中一建设工程公司对庆丰村工程进行重新审计;镇财政所对三铺村实施工程进行重新核实。

四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从严落实财务制度,强化相关人员责任意识,严防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9.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一是开展村级财务业务培训,提高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并严格执行村级备用金制度。

二是追回相关资金并交至村“三资”账户,对涉及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永新村已追回光伏维护人员工资;铁炉村已追回重复报销电线服务费,并重新与电信公司签订合同。

三是联合村出具情况说明,镇财政所对联合村2017年度报销资金违规打入村干个人帐户情况进行了重新审核。

10.针对“三务”公开不规范问题。

一是镇组织办开展集中培训会,就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等业务开展培训。

二是要求各村(社区)明确专人管理,按相关部门要求定期公开。

三是召开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支部书记集体约谈会议,

对各村(社区)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

11.针对作风不实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加强对村级档案的管理,镇党政办加强业务指导。

二是庆丰村出具情况说明,安排专人管理档案;镇财政所到三铺村对实施工程进行了重新核实。

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12.针对村级网络通讯费支出较大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务流程,加强财务知识的学习。

二是相关村就网络通讯费用较大的情况进行说明;驻村点长加强指导,各村均与电信公司重新签订了网络合同。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3.针对少数村支部班子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镇党委进一步加强对村级班子建设的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调整支部班子。

二是永新村相关人员出具辞职申请,经村支委会、村民代表和党员会议推荐,已按流程重新选举出支委。

14.针对少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对党建工作不重视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夯实工作作风,相关村(社区)在民主(组织)生活会上,当事人对所涉及问题均作出了深刻的自我批评。

二是镇村两级严格落实材料审核程序,各支部上报材料由支部书记审核签字上报,再经镇组织委员审查合格后才能上报党委审批。

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对涉及问题进行通报,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15.针对组织议事规则执行不严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召开会议,加强学习村务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夯实工作作风。

二是镇党委定期开展督查,督促村严格执行组织议事规则;涉及相关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作情况说明,并进行了深刻检讨。

16.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

一是召开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业务培训班,将发展党员工作予以重点培训,加快提升基层党务工作者履职能力。

二是对2016年以来发展党员违规问题开展自查,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对前期党员入党材料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整理。

三是瓦窑村出具了参会人员与发放选票数不一致的情况说明;铁炉村对预备党员转正不规范问题作出了情况说明。

四是对相关负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17.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一是注重教育引导,利用“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二是各村(社区)对不按要求交纳党费等问题进行自查,镇党委组织专项督查,对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了摸排。

三是将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纳入村级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了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

18.针对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不实问题

一是加强对各村(社区)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镇党委开展定期督查,督促各村(社区)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是水磨村、铁炉村认真完成2020年度星级党员评定工作;三铺村召开了支委会议,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9.针对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严肃问题。

一是召开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业务培训班,编制《公岭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指导手册》,加快提升基层党务工作者履职能力。

二是镇党委组织专班开展督查,不断提升党建基础材料水平。

三是各支部按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各项活动,镇党委对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4933001;

邮政地址:怀宁县公岭镇人民政府;电子邮箱:1441059050@qq.com。

上一篇:公岭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下一篇:县审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版权所有:中共怀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怀宁县监察委员会
地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28号  邮编:246121
备案号:皖ICP备11010241号-3 徽信网络制作开发

皖公网安备 34082202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