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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2-10-24 10:04:35   浏览: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9日至11月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3月19日向县司法局党组正式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定政治方向,全力以赴推进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层层传导压力。县司法局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县委第二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针对性的提出67条整改措施。召开整改工作会议,要求全局上下要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县司法局党组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各责任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3次,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每项问题均由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负责,指定了责任部门,规定整改时限,形成人人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层层狠抓落实,确保整改成效。局党组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整改问题任务,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问题困难。全体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同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整改落实到位,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重点工作落实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针对安置帮教工作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召开了第一、二季度帮教工作例会,会上对安置帮教业务进行了再次培训。培训明确了安置帮教业务要求,规定各司法所对帮教对象必须建立一人一档。二是开展了两次安置帮教业务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给司法所,要求限期整改,督促司法所规范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发现帮教对象未签订帮教协议书的情况,要求各司法所想方设法联系帮教对象并与其签订协议书。三是两次季度培训都要求各司法所加强宣传,争取乡镇领导重视和支持,明确各村级调解组织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压实村级工作责任,发挥村级安置帮教组织的作用。

(2)针对社区矫正工作存在漏洞问题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规定,印发《怀宁县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制度》和《怀宁县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二是统一社区矫正工作档案格式,规范填写执法文书。三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督查和业务培训,每月召开社区矫正矫情分析会并在会议上进行业务培训,每月抽取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工作督查。

(3)针对推进依法治县法治宣传不到位问题

一是出台“八五”普法规划及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怀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县委办、县政府办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2021-2025)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二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开展国家和省、市、县四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同创工作,截至目前,全县243个村(社区)已命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共128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9个、市级74个、县级44个。

(4)针对法律援助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所有案件同步完成纸质、系统审批,规范填写纸质审批表,由法援中心主任签字审批。二是举办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量的通知》(怀司〔2022〕5号)文件,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要求工作站受理的案件3日内将申请材料原件报送到县法律援助中心。

2.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监管力度不大问题

(1)针对年度考核不严谨问题

一是规范考核材料填报,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时完成年审材料申报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年审材料审查,并按时报送材料至市司法局。市司法局通过年检材料审核并进行网上公示。

(2)针对信访件查处不到位问题

一是开展基层法律服务专项检查,走访查看13个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到位。二是召开法律服务行业警示教育暨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会议,集中学习典型警示案例,督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化服务理念、依法依规执业。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签订执业承诺书。三是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已制作公示栏,向社会公示法律工作者执业信息和公共法律服务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3.工会经费收支不规范问题

(1)针对未按规定收缴工会会员费问题

一是财务人员自行学习工会相关制度,严格遵守工会财务收支规定。二是按规定测算收缴2022年会费。三是补收(在编在岗)2018年工会会费696元,2022年1月足额补收2020-2021年(在编在岗)工会会费5335元。

(2)针对活动开展不规范问题

一是今年以来召开工会委员会议3次,重点研究工会政策调整、工会福利发放、职工受伤慰问、会费收取等内容,凡工会活动开展一律召开工会委员会议研究。二是为加强工会组织建设,2022年1月开展工会优秀干部和积极分子评比活动,评选出3名优秀工会干部和4名工会积极分子,进一步激励创新、树立典型,提升工会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及工作能力。三是梳理工会经费制度资料,学习《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加强与县总工会联系对接,常沟通请示,确保工会活动依规开展。

4.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财务人员自行学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怀宁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处置领导小组,出台完善《怀宁县司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二是将高河司法所整体装修以及综合展示馆触屏一体机计入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三是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先后参加《安徽省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财务云平台培训》和《安徽省2022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和实务讲解》。

5.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

(1)针对经费支出未履行审批手续问题

一是已完善相关材料。二是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履行领导不审批不支付的规定。三是已对原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调整工作岗位。

(2)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

一是已完善补充相关材料。二是在司法局工作群宣传公务卡强制结算规定,杜绝非公务卡结算。出台完善《怀宁县司法局财务管理规定》。

(3)针对超预算列支相关费用问题

一是公证处各项经费支出独立核算,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经费列支,加强对公证处的监督和指导。二是定期对公证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对公证处开展年度收支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定期整改。

(4)针对会议费列支不规范,费用超标问题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进一步强调规范、明确会议用餐标准及人员。二是会议餐费结算时,严格执行四单合一,准确提供发票、菜单、会议通知、会议签到。三是出台完善《怀宁县司法局公务接待制度》,从严把关审核,出现会议餐费列支不规范或者费用超标的,一律不予报销。

(5)针对支付法援中心房租不规范问题

一是收回租赁方税费446.61元。二是对各项合同的签订严格把关,对票据审核更加严格谨慎。出台完善《怀宁县司法局财务管理规定》。

(6)针对法律顾问费支付依据不足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完善安徽国誉律师所服务合同、文法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合同、晨曦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合同。二是严格执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票据审核程序。三是举一反三,对报销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票据,不予报销。四是对会计人员进行口头谈话,解除聘任关系。

(7)针对项目资金支付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出台完善《怀宁县司法局“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严格项目预算审核,三重一大项目及小额工程必须经党组会讨论通过方可实施。二是所有采购、工程类项目均按照规定在“徽采云”平台进行,严格遵照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确保预算清晰和信息公开透明。三是加强对招投标类项目施工过程的跟踪、督促,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履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6.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深入问题

一是对组织生活会、主题教育不足之处已做进一步的完善和整改,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全过程记录和参会人员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记录。二是每月按时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切实提高理论学习的质量,严格开展交流研讨。三是邀请县委优秀党务工作者对我局进行党建实务培训,并组织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等到优秀党支部观摩学习。

7.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针对“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问题

一是召开总支会议,针对党建工作存在问题研究布置整改工作,要求总支及各支部组织委员高度重视,对支委会、党课、党员大会等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二是邀请县委优秀党务工作者对我局进行党建实务培训。三是每两周开展青年党员“周一夜学”活动,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与业务水平。

(2)针对理论学习不经常问题

每月最少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一次,2022年以来共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7次,会前列学习提纲,会后学习资料汇编成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录安排专人记录。机关支部同步开展集中学习。

(3)针对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

一是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全体党员同志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不折不扣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规范填写“三会一课”纪实表,开展各类谈心谈话2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思想认识及政治觉悟。三是针对退休党员,通过送学、寄学、微信推学等方式,及时督促、提醒学习10人次,动员、鼓励退休党员尽最大可能参加党组织活动。四是结合司法行政自身职能、各股室业务工作开展各类主题党日活动6次,活动开展有图片、有新闻、有记录。

(4)针对换届选举不规范问题

一是今年以来召开党员集中学习会议6次,邀请资深党建工作者给局总支、三个支部党建工作人员进行党建业务培训,组织党建工作人员开展党建观摩学习,切实提高党建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因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机关支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召开支委会议研究讨论支部补选委员候选人,配齐配强支部班子。三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补选机关支部委员两人。四是召开支部委员会议,确定新当选委员分工。五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郑栅洁书记在全省“一改两为”大会上的讲话,全体党员撰写心得体会,部分党员代表就本次讲话精神进行发言研讨,开展“一改两为”党员承诺践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态度。六是支委召开会议,通报巡察反馈问题,并研究部署整改。

(5)针对党费收缴管理混乱问题

一是党费严格按季度缴纳,安排专人对党费进行测算,及时提醒并督促全体党员在农行app上交纳党费。第一时间登记和开具收据给党员个人,将党费收取情况进行公示。二是规范建立党费收缴台账资料,及时将党费基数测算表、党费登记簿、党费公示图片、党费票据存根等资料整理归档。

(6)针对警示教育开展不严肃问题

一是组织党员观看市纪委监委拍摄的警示教育片,学习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相关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通过加强警示教育内容学习,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二是印发《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强化政治责任,聚焦风险防控,严查违纪行为,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三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并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等工作做全面部署。四是组织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年轻干部廉洁从政承诺践诺活动,33名年轻干部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

8.对审计等监督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1)针对固定资产未计入及账实不符问题未彻底整改问题

一是已整改到位,截止2021年12月底,我单位账账、账实相符。二是对往来账全面清查,在2022年5月底全部清理完毕。三是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定期开展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及时处置废旧固定资产。

(2)针对长期挂账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成立专班,确认责任领导,整改落实到人,建立往来账整改台账,逐笔逐项分析,查明了往来款的原因,在取得证据的基础上,对该收回的收回,该列支的列支,该核销的按规定程序予以核销,并进行账务调整。二是召开专题党组会对往来款进行研究处理,确实无法支付和收回的呆账,依照国家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已在2022年5月底实现往来账清零。三是对挂账的社保进行了清算,清退养老保险、医保42564.98元,补收养老保险、医保、失业保险6763.1元。

(3)针对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一是法援账目纳入局机关账套,单设台账,实行专项核算,按功能性科目,核算收入和支出。对重复列支的费用进行调账处理。二是财务人员学习周边县区的经验,到太湖交流学习,提高了对法援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的认识。三是对会计人员进行口头谈话,解除聘用关系,另聘请新的代账会计。

三、坚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巩固整改成效

(一)坚持思想不松,巩固整改成果。县司法局将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思想不松,要求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挖问题根源,持之以恒深化整改。对已经完成的各类整改工作,要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对已经完成但需要长期坚持的各项整改工作,主动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提高整改成效,防止类似问题反弹。

(二)形成长效机制,全面从严治党。以深入推进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排查司法行政系统重点领域、各个层面、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对症下药,狠抓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在全局上下形成制度管人、制度管事、制度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标本兼治。进一步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履职担当,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民主集中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三)抓好成果转化,推动工作落实。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定期总结好经验和好做法。以整改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为基础,把巡察整改工作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以高质量整改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4611201;邮政地址:怀宁县政和路128号县政府综合楼7楼;电子邮箱:hnxsfj46112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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