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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怀宁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12-21 16:59:24   浏览: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1日至5月31日,县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了巡察。2022年6月24日巡察组向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县人社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来抓。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存在的4个方面44个问题,党组成员主动认领,研究制定了《县人社局党组落实县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责任单位、整改时限。二是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对问题整改实施“台账式管理” “销号制落实”,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情况比较复杂的,认真分析、限期整改,确保存在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对于正在整改的事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对于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确保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自巡察整改以来,反馈的3个方面17项44个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42个,基本完成2个。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 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人社领域重要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一是调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法规等纳入学习计划。二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与党组会议分别召开,并将学习内容整理成册;学习时,至少两名成员作交流发言。三是在机关支部会议上再次学习“一改两为五做到”主要内容,并对干部学习提出了要求,对不知晓“一改两为五做到”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

2. 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局党组在党组会议上每年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局党组及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作为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和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并与部门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3.执行上级政策存在偏差问题。

(1)针对为企优环境不足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了“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的思想意识。二是对园区企业用工需求信息进行一月一更新,并将最新的用工信息推送至怀宁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怀宁独秀论坛、新怀宁网等媒体以及各乡镇社保所,多渠道宣传,大力推进“三公里”就业圈建设,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搭建供需对接平台。三是常态化开展“2+N”招聘活动,有效缓解企业缺工问题。四是着力构建“培养评价”人才队伍建设新模式,引导引进专科以上学历人才到县内各类企业就业。

(2)针对补贴发放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县就业人才中心集中学习了省厅《关于做好2022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二是与相关培训学校对接,收集整理符合发放条件的证明材料。三是加强与县乡村振兴局数据共享,动态掌握全县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信息,防止补贴对象重复享受。四是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我县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度我县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县外省内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指导乡镇严格真实地报送补贴信息,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上报数据后,及时同乡镇沟通,确保县、乡镇数据保持一致。

(3)针对执行政策不精准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局机关业务科室人员专题政策学习、业务培训。二是出台《怀宁县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操作规程》,规范退休审批操作。

4.履职尽责意识不强问题。

(1)针对基金发放监管不力问题。

一是截至2022年6月底,已有47人符合领取条件,并领取了待遇。二是对在2021年6月份死亡人员多发的一个月养老金,在2021年9月底按照相关政策在其个人账户余额或丧葬补助金中予以抵扣,多发基金已全部追回。

(2)针对技能培训质量不佳问题。

一是县就业人才中心结合整改工作推进会,组织集中学习了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政策释义的通知》《关于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政策和资金保障问题的通知》等文件。二是县就业人才中心全面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培训监督管理制度,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把关开班申请、培训计划等环节的审核审批程序,建立并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巡查制度;同时,明确了职业技能培训教师的选择标准和规范,确保教师水平达标和培训质量过关。三是及时追回了相关问题资金2950元。四是县就业人才中心联合镇村和培训学校对2021年参加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的26人再次进行了信息摸排和电话回访,并上门进行了走访和岗位推送,并结合实际需求,通过手机短信,推送了岗位信息。五是局党组对负责培训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3)针对岗位补贴拨付不严谨问题。

一是集中学习了《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庆市本级及辖区就业补助资金使用与管理实施细则》。二是制定出台了《怀宁县就业补助资金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补助资金的内部控制。三是多发的217436.11元全额退回,少发的205010.61元全额补发。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针对公益性岗位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集中学习了《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安庆市 2021 年度就业创业促进民生工程考核评价办法》。二是相关责任单位已派人补全劳动合同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表。三是制定下发了《怀宁县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细则》。

(5)针对联动机制不健全问题。

一是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在职工会议上,明确将社保登记作为今后巡查必检项目,并长期坚持,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二是县人社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社保、劳动监察、法规、仲裁等部门均参与。三是社保中心会同县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制定出台了《关于受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建立健全监察执法、社会保险协作联动及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对接,及时沟通。

5.劳动监察执法质量不高问题。

(1)针对案卷不规范问题。

一是制定了政治、业务月学习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在工作会议上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对前期卷宗进行全面自查,对个别错误进行了改正,局分管领导对相关案卷严格审核把关。

(2)针对执法不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了政治、业务月学习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通过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日常宣传,发放明白纸,切实提高业主合法用工的自觉意识。三是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杜绝使用童工现象。四是督促相关责任公司退回违法收取的保证金。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严不实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组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和党员大会,县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出席会议,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上党课暨党风廉政建设讲话。二是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一名党组成员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后期将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明确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班子成员。

(2)针对派驻监督作用不强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会议制度,落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的集体研究决定。二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和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品(服务)采购情况报备制度。三是会议前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主动接受纪检监督,截至目前,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党组会议12次。

(3)针对警示教育效果不佳问题。

一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会上通报了典型案例和身边案例,以案示警,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就警示教育工作进行了强调;会后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对新转任的干部分别进行谈话。二是深入开展“清廉人社”活动,以人社系统内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7.工作作风不实不优问题。

(1)针对提供材料不精准问题。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对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在今后报送材料时,严格按照报送材料制度的要求认真审核把关。二是制定《文件、材料报送管理制度》,规范材料报送。

(2)针对发文随意问题。

一是组织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对收发登记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二是对前期发文进行了梳理,并修订了《公文收发管理制度》。三是对负责发文登记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在今后的发文登记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3)针对总结报告内容雷同问题。

一是县就业人才中心在整改工作推进会上通报了相关问题,中心负责人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强调和要求;会议明确专人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相关总结报告的撰写,分管负责同志审核把关。二是县就业人才中心统一采购了公文写作相关书籍发放到各业务股室,组织召开公文写作知识集中学习会,切实加强日常学习,提高写作水平。三是对时任居保中心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各支委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4)针对干部上班考勤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一是修订《出勤(请销假)制度》,在局机关上班的工作人员一律在局办公室签到,签到表由局办公室集中管理。二是梳理2022年度请销假情况,并登记造册。

8.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问题。

(1)针对津补贴发放把关不严格问题。

一是就业人才中心已将多发的节假日值班费和防汛防火值班补贴1100元退回至怀宁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账户。二是局机关4人已将2020年8月重复领取的防火防汛值班费320元退回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账户。三是经核查,2020年以来无其他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

(2)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一是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召开工作会议,重新学习了关于公务接待的相关政策文件,并要求严格落实。三是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对时任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举一反三,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针对乘坐交通工具不厉行节约问题。

一是社保中心组织党员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若干举措〉的通知》等文件;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县财政局财务检查需要统一的业务事项和《安徽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文件。二是实行节约性出行,今年无乘飞机出行人员。三是完善了《怀宁县社保中心“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四是县社保中心党支部书记对当事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4)针对广告牌制作费用偏高问题。

一是采用微信公众号、县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宣传折页等多种形式宣传社会保险政策法规。二是严格控制广告牌单一宣传,今年制作广告牌较少。三是制定《2022年度怀宁县社保中心社会保险宣传工作方案》。

9.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

(1)针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不清理问题。

一是组织机关财务人员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截至10月底,局机关其他应收款已全部处理完毕;其他应付款是前期预扣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待算出每个人的扣款金额后予以支付。二是县社保中心根据相关规定,经会议研究对其他应收款和应付款进行核销。三是就业人才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对其他应收款和应收款进行了核销和账务调整。

(2)针对部分财务支出手续不完备、支付不规范问题。

一是局机关修订《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完善财务收支管理和监督,规范和明确经费报销程序。二是局机关已将2021年2月28日差旅费审批手续补齐。三是居保中心已将摘要重新填写并附上说明,并在支委会议上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四是就业人才中心组织学习相关制度,严格落实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范租用社会车辆手续,及时与加油站对接,打印出加油站明细账单,已核查租车费并打款至出租车账户。  

(3)针对挪用专项资金问题。

一是县就业人才中心财务股组织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针对重复使用同一张发票问题。

一是再次会同电信业务人员与电信财务进行复核,更换重复打印发票。二是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今后对往来票据进行认真核对。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5)针对部分固定资产未登记问题。

一是局机关、就业中心、居保中心、大队已对2018年以来新增固定资产进行重新梳理登记。二是对居保中心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三是就业人才中心财务股组织学习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相关文件。

(6)针对财务档案归档不及时问题。

一是局机关、居保中心已将2021年记账凭证及时装订归档。二是预算一体化平台上线后,制证、审核分别有两个账号进行操作。三是居保中心在支委会议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四是就业人才中心已对未装订档案进行装订。

10. 针对合同签订、履行不严谨,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一是修订《中共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和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明确将工程项目建设和涉及人社发展的项目纳入党组会议事范围。二是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1. 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各支部结合本单位业务实际情况,领办“书记项目”及开展“为民惠企争先锋”活动,制定计划表,按计划持续推进。二是出台《怀宁县人社局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细化党建工作考评分值,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引领各支部抓好抓实党建工作。

12. 针对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问题。

一是针对党组议事不规范的情况作了情况说明。二是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修订党组会议事规则事宜,局办公室按照会议精神对人社局党组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并下发正式文件。

13.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召开局党总支支委会议,学习“三会一课”制度。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总支和各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支部学习会、党小组会、主题党日和党课等。三是对照《怀宁县人社局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开展自查。

(2)针对党员星级评定不规范问题。

一是劳动大队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集中学习县直工委关于星级评定相关文件,严格规范评定程序。二是对负责表格报送人员提出批评。三是已将问题材料及时修正。

(3)针对支部换届不严肃问题。

一是居保中心支部召开支委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二是在居保中心支委会议上对时任支部副书记进行批评。

(4)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问题。

一是居保中心已按规定重新规范签署统一时间。二是居保中心在支委会议上对时任组织委员提出批评,并对其他发展党员的材料进行了审核。三是居保中心支部召开党建业务专题学习会。

(5)针对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不真实问题。

一是劳动大队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再一次学习了党史学习教育主旨思想,重点强调材料收集整理的规范性,严肃性。二是对负责材料收集整理工作的人员提出批评。三是机关支部已将问题图片更换。

14.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一是组织党员同志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关于党的组织生活会的若干规定》及《人社局青年党员与离退休党员结对互助制度》,并开展了离退休党员座谈会。三是社保中心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组织生活会制度,并要求党员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居保中心支部对已完善的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并通过支委会议进行了专题学习。五是劳动大队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再一次传达学习了县委组织部关于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文件精神,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整理规范。

15.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履行有欠缺问题。

(1)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一是根据县委组织部相关文件,已任命县劳动监察执法大队的一名副大队长为大队长,现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1名,符合“三定”方案要求。二是根据县委组织部相关文件,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已免。

(2)针对干部队伍结构不优,交流轮岗不够问题。

一是修订《干部交流轮岗制度》,为干部交流轮岗提供制度保障,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二是从县内选调1名、县外调入2名年轻公务员到我局。三是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免去时任仲裁办主任和专技办主任职务,并安排新调入的三名公务员分别承办法规股、行政许可股和专技办的工作。

16.巡察整改方面问题。

(1)针对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截至10月底,局机关15.8万元其他应收款已全部处理完毕;8.95万元其他应付款是前期预扣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待算出每个人的扣款金额后予以支付。二是组织机关财务人员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三是修订《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对干部交流轮岗提出具体的规划和措施。

(2)针对未按要求整改问题。

一是社保中心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从相关责任公司核查到原始报销凭证。三是完善了《怀宁县社保中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

17.审计整改方面问题

(1)针对应付式整改问题。

一是组织机关财务人员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二是对应收款核销情况做出说明。

(2)针对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疫情防控期间,租户房租实际收取9个月,已减免3个月。二是借款人已将剩余6540元归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县人社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坚持任务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深化和拓展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以整改的成效推动全县人社事业发展,更好地发挥人社行业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中的作用,以实际行动,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向县委交上一份满意的民生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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