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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河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怀宁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5-25 08:34:48   浏览: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10月2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清河乡党委开展了巡察。2022年11月2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清河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乡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明的纪律全力推进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查根源,先后多次召开乡党委会、整改工作调度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统一思想、层层发动,明确任务、认领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对标补短、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契机,全力以赴推进整改。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清河乡党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带头攻坚,其他乡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带头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事项,全力推进整改,下设整改工作办公室和五个工作组,形成完备责任链条,为整改落实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是细化整改举措,注重建章立制。经过乡党委会充分讨论,在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委第三巡察组审核指导下,制定《中共清河乡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每一个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在立足抓“当下改”的同时,更着眼于“长久立”,着力从主观上找原因、从工作上补短板、从制度上堵漏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全面、不深入问题

一是结合实际制定了《清河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2年以来,共召开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26次。二是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对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政府工作报告》等进行专题学习。

2.针对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

一是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专题学习“四史”不少于4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作研讨发言,有序安排其他中心组成员作研讨发言,提升研讨发言质量,2022年以来开展集中研讨10次。二是深刻认识巩固深化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认真落实上级相关文件要求。

3.针对执行党委议事规则不规范问题

一是乡党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二是制定出台《清河乡党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乡党委会议事范围和程序。三是强化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会议题由各分管领导提交乡组办汇总,由党委副书记审核、党委书记审定后提交乡党委会研究。

4.针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积极宣传我县电商扶持政策,通过政策引导,吸引更多年轻人回乡从事电商工作;大力发展茶叶、桃、梨等本地特色农产品,扩大种植及加工规模,提高农产品电商供应链的稳定性。二是深入开展十大暖民心行动。2022年以来,开展就业促进行动,带动就业185人次;打造快乐健身步道2处,实现居民住所周边十五分钟内有健身活动场所覆盖;开展健康口腔进校园行动,完成窝沟封闭84人、涂氟77人;启动实施“新徽菜·名徽厨”行动,太平村成功申报2022年怀宁县首届“特色美食村”,龙泉公社农家乐、笔架山休闲山庄积极参与“十大名店、名菜、名厨”评选活动;乡老年食堂(助餐点)已建成;乡老年学校和各村(社区)老年学习中心正式开班授课;开展放心家政线上培训,共计90人参加培训;深入开展文明菜市行动,完成清河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三是压实硖石村“两委”责任,进一步加大油茶项目管护力度。

5.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硖石村丁屋组、龙池村新屋组、小屋组、泉月村金山组、金山村何屋组等5个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已通过县资规部门验收。二是切实加强监管,确保地质灾害点未拆除房屋无人居住。三是向全乡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建立常态化线索摸排机制。四是按照工矿废弃地复耕标准,已对团月采石场复耕18亩。五是乡分管负责人组织安办人员定期对乡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现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及时组织复查。六是制定公开接访值班表,每天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在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带班,公开接待群众来访;要求各村(社区)按照每天安排一名村“两委”成员在综治中心值班,接待群众来访、调解矛盾纠纷。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6.针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二是驻点乡干坚持常态化到驻点村(社区)召开“两委”会议或专题会议,对当前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推进。三是2022年以来,各村(社区)结合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积极动员群众拆除无功能建筑30余处。四是结合农民自建房排查工作,完成全乡房屋排查登记5158户。五是乡党委主要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7.针对谋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效果不佳问题。

一是成立清河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清河乡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专家人才工作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定期与联系服务专家人才开展联谊走访。二是对重点项目实行挂图作战,明确牵头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总投资1.5亿元的安徽省鑫恒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线束及STM贴片加工项目投产达效。三是加大“四上”企业培育申报力度,2022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家、规上服务业企业1家、限上商贸企业2家。四是投资150余万元的龙池村茶叶加工厂、投资130余万元的硖石村油茶加工厂建成投产;投资330余万元的联合党委新建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基本建成;投资100余万元的联合党委100亩茶园种植省“培强扶优”项目、投资83余万元的温桥村新建80亩茶园项目完成茶苗栽种。五是2023年在建的龙池曹海形中心村完成工程量50%以上,金山联合中心村完成工程量80%以上。六是清河社区、龙池村等临崖路段已纳入全县2023年生命防护工程项目,正在组织施工。

8.针对落实惠民利民政策不到位问题。

一是举办全乡民政工作业务培训班,认真学习《怀宁县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怀宁县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并就相关业务进行培训。二是坚持定期全面开展摸排探访,动态调整低保、五保群体,截至2023年3月,全乡享受低保人数达284户523人(其中农村低保275 户 509人,城镇低保9户14人);特困供养对象130 人(其中分散供养122人、集中供养8人)。2022年以来,通过精准识别,新增低保33户 50人,核退低保92户193人,核退五保28人。

9.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县财政局印发的《乡镇财务管理实务》,熟悉差旅费等报销相关程序和要求。对违规报销、重复报销的差旅费共计2332元已退回乡财政账户。二是结合上级文件规定,制定出台《清河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相关程序和要求。三是制定出台《清河乡公务用车派车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由党政办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对公务用车相关费用严格进行审核把关、规范报销程序,重复报销的5320元租车费用已退回乡财政账户。三是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规范补助资金发放范围和标准,对超范围发放的春节慰问款已退回乡财政账户。

10.针对执行财务规定不严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了《中共清河乡委员会“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清单(试行)》,“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乡党委会研究。二是各村(社区)进一步规范了“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三是制定了《清河乡政府食堂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食堂管理。四是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相关业务知识培训,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五是对向社会经营主体补助行为进行梳理、甄别,对涉及违规补助的资金予以追回。六是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相关收入已上缴县财政非税专户。七是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对各种暂存暂付款项及时清理结算。八是乡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11.针对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怀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宁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县物价局、民政局《关于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临时收费标准的通知》,规范公墓费用收缴使用管理。二是加强资产监督管理,青年水库2019年租金2万元已收取。

12.针对工程项目实施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招投标领域政策法规的学习,切实增强依法招标投标意识、强化项目建设过程监管。二是严格执行强制招标制度,乡纪委牵头对2022年1月份以来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核查,未发现以肢解发包等形式规避招标的行为。三是建立定期核查机制,乡财政所对2022年1月以来报销的相关凭证进行全面核查,动态更新《财务自查自纠台账》,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均进行了整改。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3.针对执纪审查不严谨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清河乡党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乡党委会议事范围和程序。二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进一步明确乡纪委办案相关程序和要求。三是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以来,乡纪委对相关问题线索及案件均按要求规范办理。

14.针对深化新一轮“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不深入问题。

一是常态化推进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宣传教育,将党章党规党纪纳入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党员干部日常学习教育的“必修课”,切实压实党委主体责任。二是充分发挥乡纪委监督执纪作用,结合身边典型案例,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对上轮巡察以来全乡村干受处分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在相关会议上对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2022年以来利用典型案件作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13次,引导党员干部做到政治上清醒、经济上清楚、生活上清白、作风上清廉。

15.针对党建工作抓得不牢问题。

一是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意识,在2022年度村(社区)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办法中,将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等分值进行考核。二是建立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基层党建工作督查指导考核制度。三是及时调整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系统部署、谋划推动全乡工作。四是严格落实“双月报告、半月调度、不定期督查”工作机制,全力推动“书记项目”“书记领办事项”落地见效,2022年完成乡党委和村(社区)“书记项目”12个、“书记领办事项”23个。五是制定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将信访工作纳入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六是乡党委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群团工作一次,系统部署推动工作落实。七是要求各村(社区)结合实际,按照“一村一品”工作思路,2023年打造1-2个优质特色党建品牌,切实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激发党员先锋作用。八是乡组织办定期开展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督促、检查;举办相关业务培训班,提高组工干部业务能力水平。九是乡组织办定期对非公企业党支部开展检查,指导企业党组织加强班子建设,建立健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十是坚持选派优秀机关干部担任党建指导员,党建指导员每月深入走访企业不少于1次,指导企业开展党建活动。

16.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相关规定和要求。二是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培训,压实工作责任,规范做好会议记录。三是分年度整理归档党建资料,乡组办定期开展督查指导。

17.针对发展党员不严格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时召开党委会研究党员发展工作,提高党员发展质量,2022年共发展党员9名、预备党员转正27名,均及时提交乡党委会研究。二是制定出台《清河乡党委会议事规则》,规范党委决策程序。三是制定下发《发展党员工作会议记录范例》,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做好党员发展会议记录。

18.针对落实上一轮巡视巡察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二是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担起整改责任,落实整改任务,定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三是制定出台机关请销假、值班、学习、财务管理等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四是严格对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强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做到应登尽登,对未计入固定资产事项已全部进行登记。五是认真学习县财政局印发的《乡镇财务管理实务》,进一步规范会议费等相关财务事项的管理。六是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纪法教育,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乡党委切实加强对村级“一把手”的管理,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2018年以来乡纪委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人员19人,并及时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

三、建立长效机制,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一是突出全面整改,持续强化政治担当。突出乡党委主体责任,咬住问题不放松,不达目标不罢休,做到全面改、深入改,确保改到位、改彻底,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再巩固、再提升;对需要逐步解决、长期坚持的,按照既定方案和整改措施,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二是突出举一反三,持续完善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以小见大,从个别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进一步补齐制度缺失,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努力形成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落实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的监管措施,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反弹回潮,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三是突出成果转化,持续推动经济发展。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努力做好结合文章,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转化为经济发展的实际成效。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力推动清河经济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4980301;邮政地址:怀宁县清河乡人民政府;电子邮箱:287422567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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