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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11-08 13:13:09   浏览: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2月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4月1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是提高站位抓整改。巡察反馈后,局党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县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指示精神,结合反馈意见认真总结反思,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改革发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把抓好整改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结合起来,使巡察整改过程成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过程。

二是压实责任抓整改。局党组积极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研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整改推进、督查督办等3个专门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整改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坚决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负总责,牵头组织制定《中共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多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思路,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对照检视问题,结合实际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县委书记专题会点出的问题,召开专题调度会直接协调督办。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各负其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各责任单位对照整改方案认真研究谋划,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三是标本兼治抓整改。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通过对问题逐条逐项的整改,促进作风转变和工作提升,进一步提高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建设的规范化水平,坚持立足治标和治本相结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巡察整改全过程。同时要举一反三,做好同类问题的集中整改,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各项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把阶段整治与源头治理、解决问题与推动发展结合起来,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1)加快推进耕地“进出平衡”工作转进任务。一是2022年进出平衡方案安排的转进地块复垦任务已完成。依据2023年“一上”数据,2022年进出平衡方案安排的3.8614公顷转进地块中耕地面积为3.7122公顷,大于2022年度进出平衡方案安排的3.5487公顷转出地块面积。二是依据2023年变更调查“一上”数据及现场照片,2023年进出平衡方案中江镇梅林村和洪铺镇白云村、宏光村转进地块均已全部复垦完成。

(2)积极推进新增耕地任务。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多次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研究解决耕地保护相关重点问题,2024年7月5日县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摘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耕地保护篇》,并听取全县耕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2024年5月27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2024年9月27日局长办公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耕地保护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等内容。二是针对2023年度立项新增耕地项目及2024年补充耕地备案任务,2024年4月21日召开耕地保护工作专题部署会,对年度工作任务进行部署分解至各乡镇,并提出具体要求。三是逐乡镇逐项目逐地块督促推进补充耕地项目实施,截至目前已完成项目竣工面积1099.73亩,其中已入库66个项目面积583.97亩,已提交系统待入库面积246.59亩,正在地类审核日常变更面积269.17亩。

(3)抓实耕地抛荒整治工作。一是针对部分退宅还耕项目土地未耕种问题,于2024年4月16日下达整改意见函,督促秀山乡尽快组织人员复耕复种,同时要求乡、村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做好项目后期管护。二是2024年4月23日下发《县委巡察组反馈耕地保护有关问题落实整改的监督意见函》,就巡察反馈指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督整改意见。三是坚持举一反三,会同县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工作小组对历年实施的土地整治类项目列出项目清单,驻局纪检监察组随机抽取地块进行监督检查。

2.全面加强国土空间规划

(4)加强工作统筹谋划。一是组织安排人员参加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于2024年6月24-26日在合肥组织的规划管理培训班,学习国土空间设计指南、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重点工作等,了解最新政策动态,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按照2022年9月28日批准的城镇开发边界,完成成果测绘、提交。

(5)推进村庄规划任务。一是结合我县实际,优先编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及聚集提升类村庄规划编制,目前209个村庄规划已编制完成,截至目前已获得批复90个。二是坚持县域规划建设一盘棋,坚持因地制宜,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等,切实做到乡村振兴规划先行、有序推进。

3.加强地质灾害项目监管

(6)强化发包监管工作。一是加强招标投标领域政策法规学习并保持常态化,2024年5月27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相关要求,需要走招投标程序的一律走招投标程序。对2025年度生态修复治理任务开展招投标法律法规业务学习培训,提升依法依规招投标工作的能力水平,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坚持举一反三,超前部署2025年度废弃矿山治理任务,提升项目前期工作效率,避免因时间紧而被动选择非公开招标方式。三是督促提醒项目治理属地政府严格要求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2024年版)〉》规定依法依规执行公开招标。

(7)严把项目验收关。一是常态化学习,增强思想自觉。局党组坚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2024年6月21日局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抗旱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2024年6月21日召开地质灾害防范(挪床行动)暨工程治理项目专题推进会,传达学习《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2〕5号)、《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管理的通知》(庆自然资规发〔2023〕33号)、《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储备的通知》(庆自然资规发〔2023〕173号)等文件精神,部署安排相关工作。三是怀宁县秀山乡章岭村猪头山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完成项目招标,与中标单位签订成交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已于2024年6月4日开工,目前已基本竣工,下步完成县级初验后再申请市级验收。

(8)强化项目后期管护。一是依据《怀宁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5年)》年度规划任务,我县需修复治理废弃矿山53座,目前累计完成省自然资源厅、市政府下达任务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41个(其中28个采取工程治理,13个达到自然复绿效果),生态修复治理总面积111.158公顷(耕地面积2.9386公顷,林地面积102.0401公顷,其他土地面积6.1793公顷)合计1667.37亩,验收通过率100%。按照《安徽省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实施计划明细表(2023-2025)》要求,提前部署2025年治理任务,委托省地勘局326地质队对剩余的6个需生态重建废弃矿山采取“一矿一策”的模式,编制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做好修复治理工程前期各项工作准备。二是对列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三十八号问题整改项目和2023-2025年度废弃矿山治理任务自然复绿项目专家组意见整改,按照《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整改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由我局负责业务指导,逐一按照整改措施进行矿山修复提升。截止目前,怀宁县金山村库岭建筑石料矿、怀宁县上丰石子加工厂、白云岩矿等11个项目存在的围栏损毁、警示牌缺失及防护挡墙加高加固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经市级组织专家组验收通过,共计投入资金7万元。三是严格落实后期管护责任。指导监督项目施工单位及负有后期管护任务的单位或个人的管护责任落实情况,汇总建立全县范围内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后期管护工作台账、整理归档相关资料等,对发现的问题按职责处理到位或移交给相关部门。

(9)严格规范资料备案。一是高度重视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重点关注项目进度和资金执行率等关键问题,强化项目“全周期”管理,切实把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打造成为民心工程、优质工程、廉洁工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二是针对巡察指出的“平山镇大塅村红星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清河乡龙池村小屋组陈郑苟等3户屋后崩塌治理项目未完整备案”问题,2024年4月24日向两乡镇下达监督意见函,要求尽快收集完善工程项目资料,于2024年7月前完成备案,两乡镇政府于7月4日均出具高标准做好项目资料规范管理的情况说明。三是2024年6月21日召开地质灾害防范(挪床行动)暨工程治理项目专题推进会,传达学习《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2〕5号)、《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管理的通知》(庆自然资规发〔2023〕33号)等文件精神,部署安排相关工作。

4.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

(10)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一是强化理论学习。2024年5月23日局党组会议学习1—4月全县信访工作通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五条,研究部署局系统信访维稳重点工作;2024年5月27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学习《信访工作条例》;2024年7月19日局党组会议学习全县信访维稳安保暨信访工作联席(扩大)会议精神。二是强化审核把关。压实局党组对信访维稳、意识形态等工作全面领导责任,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严格督促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将信访维稳、意识形态等工作纳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局党组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研究信访维稳、意识形态工作,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三是强化机制完善。建立健全“党建+信访”工作机制,2024年4月23日印发工作实施方案,压紧压实系统党员干部积极主动抓好信访工作的责任,形成工作闭环。

(11)妥善处理好信访量居高不下问题。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2024年2月5日局党组会议学习“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1月24日信访专题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2024年5月23日局党组会议学习1—4月全县信访工作通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五条,研究部署局系统信访维稳重点工作;2024年5月27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学习《信访工作条例》;2024年7月19日局党组会议学习全县信访维稳安保暨信访工作联席(扩大)会议精神。二是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依法办事、优质服务、守牢底线、支撑发展”工作理念,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突破口,以有解思维推动信访事项化解,切实维护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安全稳定。2024年以来省平台反馈网信件共为14件,赴省市县访共为30余人次。

(12)稳妥有序推进重复访化解。一是靶向施策,做好初信初访“化解关”。针对反馈结果不满意的初信初访,实行领导包案,逐件摸清核心问题、关键症结,进行分类管理、靶向施策,通过开展信访举报件办理质量评查、复查复核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着力实现“案结事了”。2021年以来,我局包案专班多次专程对接省市县相关部门,千方百计推进丰源矿业信访事项有效解决。2021年3月29日,包案领导率队赴湖北省黄石市约访刘伟、柯有珍等人,与信访人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信访人于2021年11月1日、2023年3月8日分别签署《息访承诺书》《息访罢诉承诺书》。二是跟踪督办,做好重复信访“攻坚关”。对重复信访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摸清底数,按照“建账、查账、核账、销账”的要求,对群众信访件实施台账式动态管理,同时结合实际制订《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访工作制度》;对梳理出来的重复信访问题要及时处置,责任到人,限时化解,签单销号;对信访举报多发领域、多发类别进行分析研判,找出群众重复信访举报的原因,逐一拿出化解对策。今年以来累计化解重复信访件3件。

5.持续提升执法质效

(13)强化主动发现问题能力。一是严格按照《安庆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制度》等文件要求,持续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管责任,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建立完善“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制止”的长效机制,对巡查、举报等渠道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以“零容忍”的态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切实将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动态巡查1319次,立案查处非法开矿案件2宗,其中1宗正在查处程序中。二是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在“6·25”全国土地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政策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依法依规用地用矿意识;充分利用违法行为实时监管系统平台(移动执法平台)、群众来信来访等信息平台上的线索,有针对性地开展巡查工作,确定巡查和案件查处重点,有效开展好巡查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和巡查效果。结合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强化督查整改力度,切实巩固工作成果。委托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6地质队每季度对全县29宗在册采矿权开展年度超层越界开采动态监测,累计开展2次。

(14)高度重视案卷质量。一是严格按《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从立案至立卷归档,步骤不少、环节不漏,不断提升案卷质量,杨建忠违法开采案卷法律文书已向受送达人补签,邱建云违法开采案卷违法线索报告中邱建云个人基础信息(身份证号)错误已纠正。二是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文书制作水平;坚持把规范卷宗管理作为提高执法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应收尽收、应归尽归”原则,加强对案件卷宗的管理和保护,现已放置档案室妥善保管,确保各项工作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整改情况

6.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2024年3月4日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2024年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2024年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局系统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2024年6月4日,将局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重新印发给局班子成员研读,并做好意识形态等重点工作的标记。三是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对涉及党组成员2021年、2022年个人述职述法述廉报告材料组织开展复核,及时向其下发提醒函并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其深刻反思,深入查摆存在问题,目前相关人员已对个人述职述法述廉报告材料中存在雷同的部分重新进行撰写。今后在撰写年度述职述法述廉报告前,提前将内容要求传达给每位班子成员,并在收集汇总时由人事股工作人员对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述职述法述廉报告进行严格审核,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7.规范监督执纪程序。一是全面复盘案件办理工作,认真细致查找疏漏,抓细节、找问题,发现问题及时主动纠正。二是对案件每个办理环节进行一次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归纳,确保每一个案件高质量归档。

8.狠抓工作作风建设

(15)完善会议记录工作流程。一是督促提醒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及各支部记录人员认真学习会议记录格式范例,不断提升个人业务能力及素质。针对巡察指出的具体问题,责成局人事股、办公室及涉及相关支部认真纠正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健全等问题,按照规范要求作进一步补充完善,形成详实完整的局党组会议记录。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于近期分别抽查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各支部会议记录内容,相关记录内容属实且较为规范。二是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规范会议记录内容、格式、载体,确保记录真实、准确、规范;加大对会议记录的审核把关力度,避免会议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再次出现。局人事股、办公室及机关各支部会议记录人员均配备专用录音笔。

(16)规范收发文管理。一是2024年5月27日召开专题培训会,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通过学习,与会人员增强对公文格式及公文处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提高对公文处理的实践操作能力,促进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二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同意,2024年3月27日重新修订印发《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管理制度》,从公文起草、收发文办理程序、归档管理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同时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公文从签收、登记、呈批、办理的每一环,责任分清,层层把关,做到一环扣一环,严谨细致、迅速及时。

9.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规定。一是严格执行《怀宁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和报销审核,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二是2024年5月27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学习《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若干举措》《怀宁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财务人员严格财务报销手续,所有支出凭证必须附件齐全方可报销入账。三是适时开展“回头看”,要求财务人员对差旅费报销票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全面认真梳理,如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10.完善规范经费支出手续。一是根据巡察指出的问题,按照“立行立改、应改尽改”的原则,对包括支付开发区管理中心工作经费10万元的会议记录等相关报销凭证依据进行梳理补充。二是2024年5月23日举办基层所报账员会计专业能力培训班,组织基层所报账员集中学习《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责任落实依规追责问责的意见》(怀办发〔2022〕12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工作餐费用实行季度报销,增设餐费报销汇总明细表作为附件,详细注明发放餐费金额和定点饭店结算额等信息,以便日后查阅。四是2023年12月对下属4家单位开展一次内部审计,通过延伸关注财务管理中的小细节,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此项举措将保持常态化开展。

11.强化项目管理

(17)规范工程管理程序。一是强化理论武装。2024年5月27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确保每位干部职工都能够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内容,并将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二是严格规范管理。加强工程项目全过程管控,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年限、类别进行逐项归档统一保管,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分管班子成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

(18)严格履行合同规定。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24年5月27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政策文件,提高合同风险识别和防范的能力。二是对信息中心相关责任人开展了提醒谈话,对中标方项目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指出对方在履行合同条款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中标方积极开展工作,消除前期缺位产生的影响,确保我局信息安全系统高效运行。

(19)规范发包流程。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等要求,规范开展地灾治理工程招投标工作,对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公司业绩要逐一核验,对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要严肃整治。二是2024年5月27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投标日常监管,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环境。三是未雨绸缪,提前谋划,严审资质,扎实做好地灾隐患点勘察设计工作。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一是2024年5月27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统一思想认识。二是重新修订了《中共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明晰了“三重一大”的具体事项和标准,凡是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事项,现已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保证各项决策做到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

13.加强基层党支部指导

(20)机关支部、不动产登记中心支部将党组织活动情况及时、完整地录入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一是2024年4月24日党总支组织各支部班子成员开展相关业务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各相关支部已完成前期信息补录工作。三是实行每月检查提醒机制,利用党总支会议、工作群,及时提示各支部做好相关信息录入工作。

(21)土地复垦整理中心支部组织生活会规范开展。一是2024年5月27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统一思想认识;要求土地复垦整理中心支部明确班子成员分工,扎实开展党务工作。二是对土地复垦整理中心支部全体成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该支部加强业务学习,严格落实整改要求。三是2024年7月28至8月2日,局党总支对所属党支部上半年工作情况开展了检查,此次检查以各支部之间“互查互学”的方式进行,督查结果将作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

14.加强队伍建设

(22)合理配备人员力量。一是着眼梯次储备培养。对标新时代“20字”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完成1名干部晋升二级主任科员职级工作,推送3名年轻同志为党外后备干部,选派1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挂职锻炼。二是着眼激发队伍活力。新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各2名,从市外调入1名年轻干部充实到基层管理所,所有新进人员岗位安排均由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

(23)落实部分基层所(中心)轮岗要求。一是2024年6月13日,安排局系统专技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目前公需科目学习正在进行。二是研究制定了局系统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方案,将依据任职年限、能力特征及岗位要求等因素适时开展干部交流轮岗,以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15.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对标落实《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高质量严要求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准确掌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2024年5月27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章到第四章;6月18日举办局党组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邀请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有关负责同志作《条例》专题辅导报告,班子成员深入学习《条例》第五章到第八章,并围绕“六大纪律”开展交流研讨;6月21日局党组会传达学习《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审议通过了《中共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各党支部也把学习贯彻《条例》贯穿党纪学习教育始终,抓住学习重点,把握目标要求,通过党支部重点学、党小组日常学、主题党日现场学、专题党课深入学等方式,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确保形成上下贯通、整体联动、齐抓共管工作合力,落实落细各项任务,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资规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二是2024年3月21日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和《关于印发<怀宁县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怀纪发〔2022〕12号),部署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邀请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有关负责人作《以案示警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专题讲座,与会人员还观看警示教育片《刮骨疗毒 镜鉴正己》。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健全监督机制,加强系统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和风险排查化解工作,让每位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以外”也不离组织、不忘纪律。三是2024年5月份以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集中学习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5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引导系统干部职工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2024年6月18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学习《中共安庆市纪委机关、安庆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赌博、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共怀宁县纪委关于印发<党员干部违规借贷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四是以开展常态化谈心谈话为抓手,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作风等方面,充分运用集体谈话、个别谈心、专题谈话等方式,深入了解和关心关爱干部职工,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今年以来累计开展谈心谈话30余人次。

(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6.巩固提升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质量。一是2024年2月5日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中共怀宁县委关于印发〈中共怀宁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21年—2026年)(修订版)〉的通知》;2024年4月15日局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学习十五届怀宁县委第七轮巡察集中反馈暨第八轮巡察动员、巡察整改流程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和余学峰书记在县委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相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二是2024年7月19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集中学习《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工会经费使用,保障工会会员权益。巡察反馈指出的非工会人员入场券款项已于2021年8月完成退缴。三是做好“建立案件会商制度”“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党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问题整改材料的整理归档,并保持常态化。

三、坚持久久为功,从严从实巩固拓展整改成果

一是持续落实整改责任。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三力”,强化推动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解决自身问题、改进提升工作的重大契机,避免“一阵风”和“阶段性”思想,以问题整改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

二是持续推进常态整改。坚决摒弃“过关”思想,紧盯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移交问题线索、信访件办理,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抓、跟进督、深入改,在“事”上见底到位,在“人”上具象见形,确保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取得阶段性成效、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扭住不放、一抓到底、清仓见底,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坚持常态长效,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堵塞滋生问题的制度漏洞。

三是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把整改落实作为改进提升工作的重要契机,统筹点上和面上,兼顾当前和长远,坚持系统观念,抓好标本兼治,落实“四个融入”要求,不断放大整改效应。坚持改促结合,把进一步深化整改工作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班子建设、深化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思路举措和强劲动力,开创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6-4632100;邮政地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22号;电子邮箱:472660060@qq.com。

中共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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