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4月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狠抓整改责任落实
县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县供销社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整改12个问题。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按照职责分工,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抓好了各领域整改工作。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县供销社党组主要负责人4月8日主持召开了落实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对巡察工作的重要认识。
二是精心制订方案。县供销社党组针对具体反馈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形成了县供销社领导班子、选人用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意见三个整改方案,各股室根据整改措施认真对标执行,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三是落实整改责任。县供销社党组主要负责人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推动,集中整改期以来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等各类会议9次,全面动员、统筹推进,同时多次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汇报,督促责任股室高质高效推进整改任务,确保所有问题都整改落实到位。
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抓好整改任务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1)不折不扣完成理论学习计划
一是再次对《中共怀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行学习,进一步加强思想认识。二是制定《中共怀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学习,现已完成10次学习。三是对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
(2)深入开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
一是将供销系统业务知识纳入县供销社党组会议学习内容,强化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融合。二是规范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交流研讨,今年已开展交流研讨5次。三是严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关于在怀宁县供销社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和学习计划,学习取得积极成效。四是规范做好了2023年度党建材料归档工作。
(3)全面加强法治理论学习
一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内容,进一步提高了党组对法治建设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及时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县供销社法治建设工作,制定《怀宁县供销社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并严格落实。三是按计划开展了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党课。
2.切实提高创先争优能力
(4)不断增强争先进位意识
一是通过党组集中学习、外出开展经验做法学习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创先争优、拼搏进取的思想认识。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村社共建 提质扩面”文件精神,成立兴社为农公司和小市供销社等,助力县域农产品出村进城,为农业生产实体供应农资。三是建立综合业绩考核指挥调度机制,围绕统计指标、财务指标、重点任务书等内容查缺补漏,在2023年度全市供销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获“二等奖”。
3.努力提升业务指导水平
(5)切实加强业务指导
一是加强业务知识理论学习,将供销系统业务知识纳入党组会集中学习内容,已开展集中学习7次。二是多形式开展业务培训,2023年11月以来共开展20余次走访调研,指导石牌普济、雷埠曙光供销社等多家企业发展壮大。三是连续两年设立供销合作发展基金项目,从社有资产收益中提取30万元,激励金拱高新、腊树八一等10家村级供销社公司做实做强。
(6)科学制定供销合作发展基金扶持项目评审标准
一是组织外出学习其他市、县供销社经验做法3次,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怀宁县供销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供销合作发展基金项目管理,规范项目评审工作。三是对2022年县供销社扶持村级供销社项目有关情况进行核查并整改落实到位。
4.积极发挥监事会职能作用
(7)严格履行监事会职责
一是组织召开监事会专题会议,集中学习相关工作制度,研究制定社有控股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审计县供销社2023年机关决算报表,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责。二是对兴社为农公司2023年度财务进行审计,加强对社有控股企业经营的监督管理,确保社有资产安全。三是8月进行重新分工,已任命专人为监察审计股股长,为监察审计工作注入新的力量。
5.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8)规范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一是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学习《烟花爆竹企业安全检查要点》,规范开展怀宁县兴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二是规范做好了2021至2023年度安全生产材料档案归档工作。三是制定《怀宁县供销社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按计划完成了1月至9月安全生产工作。四是对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整改情况
6.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9)按要求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召开党组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了县供销社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二是制定《怀宁县供销社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严格落实到位。三是今年以来县供销社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开展党风廉政教育5次,开展参观邓稼先生平陈列馆、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3次,不断强化中心组成员廉洁意识。四是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通报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和部署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县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走上新台阶。
7.严肃专项资金审批程序
(10)完善专项资金申报
一是修订《怀宁县供销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优化专项资金管理。二是全面清理审查项目申报材料内容,对发现的4处错误和欠缺内容全部更正完善到位。三是对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按照申报文件规定开展材料审核验收工作。
8.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11)加强公务接待费用审核
一是组织职工集中学习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怀宁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若干举措》等文件精神,提高职工对财务管理规定的认识。二是成立工作专班,对招待费介绍信有关问题进行核查处理并整改到位。三是修订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为县供销社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提供制度遵循。四是对3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提高经办人员责任意识。
(12)规范费用支付工作
一是组织县供销社职工集中学习县供销社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二是成立工作专班,对有关招待费中附件不全等问题进行核实处理并整改到位。三是对3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提高费用支付方面的程序规范和审核力度。
9.强化财务报销和审核程序
(13)完善费用支付依据
一是组织职工集中学习县供销社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增强县供销社全体干部职工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二是成立工作专班,对相关费用附件不全等情况进行核查并整改到位。三是对3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今后要规范报销手续,完善支付依据,加强审核把关,杜绝出现类似问题。
(14)完善费用审批手续
一是组织职工集中学习县供销社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增强县供销社全体干部职工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二是成立工作专班,对有关费用无审批签字等情况进行核查并整改到位。三是对3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今后要规范报销手续,加强审核把关,杜绝出现类似问题。
10.着力规范工程项目管理
(15)规范签订工程项目协议
一是组织县供销社职工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合同编”,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合同签订相关知识。二是完善原工业品公司大楼维修项目协议,规范签订消防用水管道设施维修协议。三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今后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注意明确工程量、工程预算和开工日期等信息,严格规范协议签订。
(16)完善工程项目验收手续
一是完善2021年怀宁县供销大厦商住楼伸缩缝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单相关内容。二是研究制定了《怀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小微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并对今年完成的消防维修改造工程执行了严格的验收决算程序。三是组织县供销社职工集中学习以上制度内容,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对小微工程项目管理的认识和能力。四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在今后的工程建设项目中严格履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规范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1.及时登记固定资产
(17)做好固定资产录入工作
一是组织县供销社职工集中学习了县供销社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二是经核实,已将2021年11月购置的球形旋转摄像头录入固定资产,并对2021年2月安装的商场卷闸门和兴宁烟花爆竹公司的帕萨特轿车资产情况撰写了整改报告。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2.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
(18)按制度开展“三重一大”事项研究
一是县供销社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加深对“三重一大”制度的理解把握。二是研究制定了《怀宁县供销社“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为县供销社党组集体决策提供制度遵循。三是对今年召开的6次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均规范记录。
13.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
(19)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一是组织县供销社领导干部和党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务工作人员按要求做好了2023年度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发言记录整理工作。二是认真收集组织生活会相互批评意见,已将2023年度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相互批评意见形成文字材料并整理归档。
(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4.持续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20)及时更新整改成效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切实提高对巡视巡察工作的思想认识,明确整改责任,督促整改真正落实到位。二是对提出的合作事宜未见后续工作成效的问题进行跟踪和结果更新。三是加快县供销社发展步伐,成立县供销社控股公司--兴社为农,搭建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平台,组织并参加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会,逐步扩大县供销社自身影响力;投资成立小市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建立农资供销合作社服务中心,累计销售化肥130余吨,为供销社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力量。
15.严格落实审计问题整改
(21)加强问题整改力度
一是组织县供销社职工集中学习县供销社财务管理制度,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二是对巡察提出的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用于支付电费等问题进行了核查处理并整改完毕。
三、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县供销社党组将不断强化政治担当,始终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高压态势,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和整改成果运用。
(一)坚定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责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保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以上率下。抓好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坚持举一反三、做到标本兼治。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加强重点整改任务攻关,注重标本兼治。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继续跟踪督办,以钉钉子精神紧抓不放。对需长期坚持的事项,继续强化措施,一以贯之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本次整改任务。
(三)坚持久久为功、深化成果运用。继续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以巡察工作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的原则,把整改工作与供销中心工作相结合,加强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把制度建设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着力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整改推进机制,真正做到通过巡察整改促进供销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4615167;地址:怀宁县高河镇河滨路79号;电子邮箱:1047595401@qq.com。
中共怀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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