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1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3月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压实主体责任。
二是细化整改措施。制定《县民政局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坚持立行立改和常态化长效化整改相结合,制定整改措施118项。
三是加强调度推进。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通过党组会、周例会等方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树牢争先进位意识
(1)推进乡村振兴、民生实事项目建设
一是研究帮扶计划、民生实事方案。前往帮扶村及驻点村,收集意见建议3条。二是制定《2025年县民政局各股室工作职责及计划清单》,通过例会进行调度推进民生实事和乡村振兴重点工作。
2.加强养老服务监督管理
(2)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能力
一是开展了全县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设施实操培训和养老护理员培训班,已培训135人。二是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出台《怀宁县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入住人员档案资料的通知》。三是每季度开展安全管理监管检查,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检查覆盖面100%,问题整改率100%。
(3)规范养老机构运营管理
一是组织养老机构负责人参加省厅举办的多期世行项目养老机构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学习。二是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出台《怀宁县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三是结合日常检查,全县养老服务机构收费标准公示牌均已上墙公示。
(4)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一是组织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二是开展3期养老护理员培训班,已培训135人。三是每季度开展安全管理监管检查,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检查覆盖面100%,问题整改率100%。
(5)促进医养结合发展
一是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明确同意“小市镇敬老院与小市镇卫生院整合实施‘两院合一’模式”,由分管卫健委的副县长牵头落实。二是全县已备案的23家养老机构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医疗合作服务协议,每年定期为老人开展免费健康体检,提供医疗咨询服务等健康管理服务。
3.持续做好孤儿补助工作
(6)优化孤儿补助申请审批
一是在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上对乡镇工作人员开展儿童福利业务培训。二是出台《怀宁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审批流程和材料要求作出具体规定。三是对有问题的孤儿申请材料进行整改,并对历年孤儿补助申报材料进行检查。四是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7)加强孤儿信息摸排
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提升为民服务意识。二是常态化开展入户宣讲600次,发放宣传册3000份,不断扩大群众对民政政策的知晓度。三是每月开展摸排走访,已新增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14人。四是对接多部门拟定《关于协助提供民政服务对象有关信息的函》,目前已实现相关信息共享。五是定期将残联提供的残疾人信息和卫健部门提供的新生儿父母信息进行比对,新增保障对象2人。
4.推进慈善工作高质量发展
(8)大力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内容,夯实理论基础。二是主要负责人带队赴总工会、教育局等单位及公岭镇,宣传冠名基金政策;在民政工作会议上推广社区基金推进“幸福家园”项目,县慈善协会与县残联签约设立“怀宁县残联‘春天的事业’爱心慈善冠名基金”。三是联合县慈善协会印发“幸福家园”项目摸底通知,推动县政府办印发2025年募捐活动通知;指导石镜乡募集社区基金97720元,残联冠名基金已募109431.53元。
5.强化社会组织管理
(9)完善社会组织管理机制
一是推进连续2年及以上未年检社会组织撤销工作,目前已注销2家、撤销1家,3家正办理注销。二是落实制度。开展2024年度年检,201家社会组织参与,通报公示年检结论;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参与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安全检查。三是建章立制。征求各方意见,建立《怀宁县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6.提高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
(10)加大食品留样监管力度
一是福孝堂康养中心、马庙镇汪洋社区老年食堂、高河镇前进社区老年食堂均已建立健全食品留样管理制度,明确食品留样的责任人、留样品种、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记录等具体要求。二是每季度开展安全管理监管检查,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检查覆盖面100%,问题整改率100%。
7.重视相关工作开展
(11)正确认识相关工作的重要性
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贯彻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具体举措》。二是制定《2025年县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2025年县民政局党建工作要点》。三是党组会每季度研究信访工作。四是党组会研究明确办公室主任负责保密工作。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改情况
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2)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一是制定《2025年县民政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结合“三会一课”,结合通报身边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7次;召开青年(清廉)夜话活动,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筑牢年轻同志思想防线。三是研究修订《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县民政局日常办公经费审核审批规定》。四是局党组半年内开展明察暗访24次,走访丧属,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制定殡仪馆相关管理制度、风险防控清单及整治方案,组织殡仪馆员工签订承诺书,实行“一包烟”“一分钱”下岗制度。
9.规范适老化项目管理
(13)加大招标程序审核力度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学习《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经办人员依法履行招投标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二是压实责任、举一反三。明确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招标采购审核工作全程监督。2025年3个项目按规定操作。
(14)完善改造项目档案资料
一是规范完善适老化改造一户一档档案相关内容。二是压实责任,举一反三。明确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招标项目完结资料进行回收监督复核,确保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2024年适老化改造“十四五”规划任务完成,2025年启动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
(15)提高适老化改造项目的使用率
一是及时更换紧急呼叫按钮电池、安装燃气报警器等电源。二是规范完善适老化改造一户一档档案内容。
10.规范项目验收流程
(16)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一是对怀宁县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每季度开展入户满意度测评,根据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按季度支付服务资金。2-4月支付54.33万元,5-7月支付55.32万元。二是完善月山镇双七颐养中心提升改造和设备采购项目程序,规范验收表中的意见签署和盖章手续。
11.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17)规范公务接待
一是集中组织学习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二是对未加盖公章的呈批单和菜单等进行补充相关手续。三是修订《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和《县民政局日常办公经费审核审批规定》。
(18)严控财务审批制度
一是集中组织学习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二是补充各类办公经费使用清单附件,完善支出费用盖章等问题。三是修订民政财务及办公经费审核审批制度。
12.细化差旅费监管制度和监管流程
(19)规范差旅报销审核
一是组织学习《怀宁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二是收回一等座和二等座车票差价46元以及多报销的市内交通费280元。
(20)健全出差审批流程
一是组织学习《怀宁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二是补齐差旅费审批单上手续不完备的凭证23份。三是提高思想认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提高责任意识,认真审核把关,做到资料完整。
(21)完善报销签批流程
一是组织学习《怀宁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二是完善审批手续。补齐未审批的单据4份。三是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13.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2)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集中组织学习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规定。二是情况说明。因收回县老年服务中心经营权,社会福利院将原儿童福利院大楼重新启用,对消防设备及监控设备以及生活用具进行了修缮,以作托管老人的临时住处,所购入的空气能及录像机均为配件辅材,计入了维修维护费,现房屋资产均已移交县永安集团。三是举一反三。通过核查,暂未发现新增问题。
(23)严格执行采购制度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集中组织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文件。二是核查情况。2022年6月所购兄弟牌打印一体机含传真功能,2022年9月所购3台台式电脑为国产电脑,价款中含软件费用。三是举一反三。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严格执行采购制度。
14.加强合同履行全过程管理
(24)严格落实合同约定
一是集中组织学习合同管理制度等相关内控管理制度。二是核查原因。发现是对合同费用支付时间上把关不严。三是举一反三。今后严格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费用。四是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5)规范合同验收流程
一是集中组织学习《合同法》相关政策法规。二是核查原因。2023、2024年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均有组织验收,巡察期间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相关验收手续未提供。三是情况说明。绿化维护定期开展,针对当时没有书面维护记录,现已补充相关手续。四是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15.规范补助发放流程
(26)落实值班要求
一是集中组织学习《关于规范24小时值班单位夜间值班补贴发放的通知》。二是规范安排值班,调整在编人员为值班人员。
(27)独保费发放动态管理
一是收回多发的独保费680元。二是已建立职工独生子女台账,做到独保费发放动态管理。
(28)规范发放工会奖励
一是集中组织学习工会活动奖励相关规定及《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安徽省总工会关于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力度助力我省职工文化旅游消费十项举措》。二是收回多发的8名人员奖金3650元。
(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16.强化办文全流程审核
(29)完善发文审批程序
一是集中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二是行文发文严格履行领导会签程序。
17.规范测算党费基数
(30)严格规范党费收缴
一是集中组织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二是补缴党费。5月重新测算党费,对少缴的1705.14元已全部收回并上缴县委组织部。
18.提升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水平
(31)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一是学习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二是机关支部组织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党组成员全部参加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2)及时更新党建阵地展板
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二是党务工作者积极参加县直机关举办的各类培训。三是举一反三。通过自查发现机关支部党员活动室党建宣传栏标语存在瑕疵,目前已更新。四是党总支和各支部党建阵地展板已完成更新。
(33)完善党建档案
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二是加强培训。机关支部书记、殡葬支部书记、离退休支部书记参加县委组织部培训5次。三是规范移交。殡葬支部党建工作人员进行了更换,并严格制定了交接表,规范了档案移交。
(34)及时录入党组织活动记录
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二是补录2024年8月后的党组织活动16次。三是机关支部书记、殡葬支部书记、离退休支部书记参加县委组织部培训5次。
19.提升救助站工作标准
(35)细化救助站工作标准与操作规范
一是集中组织学习《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二是情况说明。根据救助规程相关规定,购买服务人员可以从事救助工作。补录救助台账7次。三是班子成员前往救助站检查消防安全并指导工作,发现应急照明灯损坏等问题三处,现已整改到位。
(四)巡察、审计等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20.扎实推进反馈问题整改
(36)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
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细化责任,制定《2025年县民政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三是结合“三会一课”,结合通报身边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7次;召开青年(清廉)夜话活动,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筑牢年轻同志思想防线。四是研究修订《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县民政局日常办公经费审核审批规定》。
21.排查边改边犯问题根源
(37)协调派驻纪检监察组补派人员
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主动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2025年3月以来召开20次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均有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参会。
(38)严把经费支出关
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在下一步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工作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等公用支出。三是情况说明。2021年11月7日会议签到表人数少于就餐人数原因为部分驾驶员未签到造成。
22.严格厉行节约过紧日子
(39)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一是集中组织学习“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思想认识。二是统筹工作。周例会统筹下乡调研检查工作,同向合并用车。
三、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一是持续加强思想认识。牢牢把握巡察工作“政治体检”的本质,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努力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巨大动力。
二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坚定不移将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深化清廉建设,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更加突出标本兼治,坚持举一反三,推动在长效机制层面堵漏洞、补短板,从源头上杜绝反馈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从严抓好后续整改落实。坚持做到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中的问题,按照工作计划加快推进,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切实做到“三个坚决不放过”,即责任不落实的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的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放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4610058;邮政地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71号;电子邮箱:1968818843@qq.com。
中共怀宁县民政局党组
2025年10月

皖公网安备 34082202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