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6月9日至7月7日,县委专项巡察组对县就业补助资金和社保基金管理领域进行了专项巡察。2025年10月9日,县委专项巡察组向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凝聚工作合力
自县委专项巡察反馈以来,县人社局党组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把县就业补助资金和社保基金管理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政治引领、问题导向、系统施治,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落地见效,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服务民生的强大动力。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整改“方向盘”
局党组始终从政治高度认识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先后召开局党组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推进会等会议10余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及县委巡察工作要求,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整改部署上来。党组班子带头认领问题、剖析根源,坚决杜绝“过关”心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确保整改方向不偏、力度不减。
(二)强化责任担当,拧紧整改“责任链”
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县人社局党组县就业补助资金和社保基金管理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制定了《县人社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专项巡察组对县就业补助资金和社保基金管理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整改责任落实到党组班子成员、整改任务细化到相关部门,反馈的37个问题,主要负责人均进行认领并牵头整改,有效保证整改有力度、不走样。
(三)凝聚工作合力,提升整改“质效度”
坚持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凝聚整改强大合力 。健全内部沟通协调机制,打破股室壁垒,加强信息共享、协同攻坚,对就业创业、社保经办、人事管理、劳动维权等重点领域问题,联合发力、系统整改。同时,把整改与民生保障、作风建设、制度完善相结合,健全内控机制20项,推动问题整改由“解决具体事”向“健全长效制”转变,切实以整改促规范、以规范提效能,不断提升人社服务质效与群众满意度。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务求工作实效
(一)紧盯教育监督管理方面情况
1.强化警示教育力度
(1)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一是局党组2次、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和县社保中心各3次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局党组3次召开会议,通报陈某、程某某违纪违法案件及人社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班子成员逐一表态。二是整改以来,局党组开展警示教育3次,县社保中心6次,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开展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专题党课2次、警示教育大会1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局分管领导与法规股组成督查组,检查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县社保中心警示教育工作,发现并完成整改问题3个。
2.扎实推动高质量就业与社会保障提质增效
(2)稳步提升培训就业率
一是印发了《关于规范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对培训课程设置、培训计划制定、培训教师遴选等作出要求。二是印发了《关于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培训调查摸底的通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自2025年12月以来,对培训合格学员持续推荐岗位信息360条,已促进13位学员实现就业。
(3)强化社会保险缴费责令补缴工作力度
一是局党组3次召开会议及县社保中心支部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树牢宗旨意识。二是局党组5次召开会议专题调度巡察整改工作,督促社保补缴等整改工作;县社保中心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开展企业社保历史欠费数据处理工作,向各参保单位印发《关于核实社会保险费欠费的通知》,提醒欠费企业限期补缴,逾期交县税务局催缴;组织工作人员到2家企业单位开展社保历史欠费清理政策宣讲工作。
(4)全面完善脱贫人口务工信息监测工作
一是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县脱贫人口务工就业相关工作的通知》,全面采集脱贫人口就业信息,累计摸排29416人次,采集务工信息16180人,更新系统信息2274条。二是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组织第三方电话回访脱贫人口务工信息,已回访18899条,摸排有效信息14530条,占比76.88%,有效提升信息质量。
(5)稳步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
一是聚焦城乡居保核心政策与参保缴费重点事项,开展宣讲300余场、覆盖10万余人、发放宣传单8万余份,1000元以上缴费档次人员较2024年新增3000 余人。二是推动新增参保2237人,2025年缴费人数19.723万人,完成市下达目标的104.91%。
(6)提升就业创业资金使用质效
一是对接市场监督部门收集个体户信息96条,联合苏州大学举办绿色纸塑产业暨重点企业创业特训营,提升31名企业家综合素质。整改以来,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653万元,带动就业223人。二是积极引进培育培训机构,截至目前,我县已通过申请培训机构8家(2025年新增2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46家(2025年新增9家)。
3.持续锤炼严实过硬工作作风
(7)推动督查工作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一是局党组会和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提升思想认识。根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2024年以来未开展督查工作。二是印发了《怀宁县县就业补贴政策和失业保险落实风险与防范应对举措清单》,对相关企业、个人开展现场核查3次,将核查工作落实到位,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8)严格把关工伤待遇支付材料审核
一是县社保中心组织学习了《工伤保险条例》和《安徽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两个文件,完善了4人工伤待遇支付档案;宜工鉴字〔2021〕0967号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已盖章,并通过邮政快递邮寄。二是制定了《怀宁县工伤保险业务审核实施细则(试行)》,明确经办、审核、审批岗位权限和职责。
(9)精准落实各项政策执行要求
一是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学习了《怀宁县公共就业服务业务经办规程(试行)》《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监管暂行办法》,规范业务办理;集中组织观看了专题警示教育片,传达了陈某开除党籍和解除劳动合同决定、陈某某和汪某某相关处分决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二是制定了《怀宁县公共就业服务业务经办规程(试行)》,对就业见习各项业务都做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自巡察整改以来开具见习证明3份,均为见习期满后开具;给予时任经办人员陈某开除党籍处分并解除劳动合同。
(10)规范严谨开展日常工作
一是制定了《怀宁县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支付实施细则(暂行)》,并通过周例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与相关单位进行对接,清退了判刑后多缴的机关养老保险费2638.16元和职业年金1130.64元。
4.不断强化为民服务宗旨意识
(11)及时清退个人账户沉淀资金
一是局党组、县社保中心、县居保中心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二是已完成7名已故人员个人账户沉淀资金发放至受益人账户,并全面自查清退情况;制定《怀宁县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支付实施细则(暂行)》。三是县居保中心、县社保中心定期与公安、民政、卫健等部门数据比对,及时通知家属申报退费。
(12)全面落实高龄补贴政策
一是局党组、县居保中心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等,扎实办好民生实事。二是县民政局完成268名80岁以上未享受高龄补贴人员审核,符合条件人数已推送至县居保中心并发放;整改以来,新增1856名符合条件人员,实现“应享尽享”。三是县民政局与县居保中心信息共享,保障审核发放及时高效。
(13)精准规范发放丧葬费
一是局党组会、县居保中心集中学习了《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等,办好人社民生实事,并对时任经办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已补发2人居民养老保险一次性丧葬费2840元,优化经办流程,整改以来未再发生此类问题。
(14)及时跟进处理“12345”政府热线问题
一是相关企业已分批支付当事人劳动报酬,局党组、原劳动监察执法大队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理欠薪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在县人社局机关及维权中心设立劳动维权宣传栏,公开“宜安薪”维权码、“宜调六尺巷”小程序及投诉须知,方便群众维权咨询。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12345政府热线服务平台工单办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工单办理工作机制。
5.切实提高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与落实质效
(15)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一是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进行再部署、再细化,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有效提升了思想认识。二是对巡察整改前发放的公益性岗位与交通补贴同时享受情况全面排查,发现并退回10人违规享受的补贴资金。三是全额追回违规享受的交通补贴资金2200元,对时任经办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制定了《怀宁县公共就业服务业务经办规程(试行)》,建立了数据交叉比对机制。
(16)深入推进问题持续整改工作
一是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进行再部署、再细化,推深做实巡察整改工作;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有效提升了思想认识。二是完善怀宁县公共就业服务业务经办规程,明确公益性岗位拟上岗人员信息比对要求;督促有关公司完善了7名相关人员劳动合同,全面排查在岗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未发现同类问题。三是经核实,相关人员仅开发岗位未发放补贴,无两项岗位补贴重复享受情况;已取消该人员乡村公益性岗位资格,对时任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全面排查全县579名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未发现同类问题。
6.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审核把关制度
(17)规范车间运营补贴资金发放流程
一是实地核实相关帮扶车间2名员工2023年度稳定就业情况,确认2人符合条件;同步排查全县其余帮扶车间,未发现同类问题。二是对全县12家就业帮扶车间开展政策宣传,指导企业规范申请就业补贴资金。
(18)严格依规发放新录入人员岗前培训资金
一是局党组和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开展了业务学习,组织学习职业技能培训监督、就业补贴政策风险防范等文件精神。二是加强核查比对,除企业提交参训人员在本企业的1年参保凭证外,对参训人员社保信息进行进一步核实。三是相关公司12个不符合条件的新录用人员除1名发放补贴外,其余均未发放培训补贴,已追回2家公司39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培训补贴32400元,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经全面排查培训数据,追回发现2名不符合条件人员补贴资金1000元。
7.稳岗返还全流程监管
(19)强化稳岗返还补贴全流程跟踪监管
一是相关公司未及时拨付是因为正值春节期间公司工作人员疏忽导致未在规定时间打款,并出具了书面情况说明。二是对于2025年劳务派遣企业稳岗返还工作除已公布的文件公告外,另发送短信通知141条,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按规定申报和办理相关返还。
8.精准发放补贴资金
(20)精准规范发放就业补贴资金
一是局党组和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开展了业务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学习了职业技能培训监督、就业补贴政策风险与防范等文件精神。经核实,1人符合就业技能培训发放条件,已追回其余9名不符合条件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18800元,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对申请领取补贴人员的参保、就业信息进行核查,自巡察整改以来,未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
9.健全完善分权制衡与内控监督机制
(21)充实基金监管工作力量
一是充实基金监管工作力量,明确相关股室人员参与基金监管,增配专人协助开展工作。二是建立常态化数据比对机制,每月将民政部门火化数据下发至相关镇村,督促办理注销登记,便于及时抵扣多发金额和退回个人账户余额;全量完成上级部门下发的生存状态异常违规领取疑点信息处置。整改以来,通过数据比对发现并成功追缴1人违规领取待遇资金11370元。三是已全部抵扣、追回122人多领居民养老保险金27040元,并将个人账户余额52531.16元全部发放到受益人指定银行账户。
(22)优化关键岗位设置,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明确各环节岗位职责与权限,严防兼岗、混岗等操作风险。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已完成相关业务股室经办人员调整配齐,分管领导不再兼办具体业务。二是修订完善《怀宁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各股室工作职责》,印发《关于加强智慧就业服务平台经办系统账号和权限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厘清各业务股室及岗位权责边界。
(23)严格落实参保缴费信息复核工作
一是县社保中心于2025年10月17日起,开展为期1个月的参保缴费信息全面自查,未发现同类问题。二是县社保中心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展警示教育,通报了程某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参会人员逐一表态发言。组织学习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岗位权限管理相关制度文件,进一步明确权责边界,严格落实分级审核、岗位分离机制,严禁业务全流程一人通办,规范设置关键岗位AB岗6个。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10.堵塞遗属补助发放管理漏洞,规范经办流程
(24)及时停发机关遗属补助
一是已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追回冒领资金168857元,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比对新增数据33条,未发现同类问题。二是联合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审批文件同步抄送财政部门,优化资金拨付流程。三是开展遗属补助政策培训,规范业务办理;开展遗属补助对象年度摸排,已摸排数据300余条,未发现违规情形;强化人社系统内部信息共享比对,防范重复领取,未发现新增违规情形。
(25)杜绝机关遗属与企业遗属重复享受补助
一是已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退回多列支的预算金154874元,联合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审批文件同步抄送财政部门,优化资金拨付流程。二是开展遗属补助政策培训,规范业务办理;开展遗属补助对象年度摸排,已摸排数据300余条,未发现违规情形;强化人社系统内部信息共享比对,防范重复领取,未发现新增违规情形。
(26)防范遗属补助与企业养老保险重复享受
一是已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追回多领取的遗属补助资金91337元;开展遗属补助政策培训,规范业务办理。二是强化人社系统内部信息共享比对,防范重复领取,未发现新增违规情形。三是开展遗属补助对象年度摸排,已摸排数据300余条,未发现违规情形。
(27)精准摸排遗属补助与低保补助同时享受情况
一是局党组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了遗属补助相关政策文件,提升业务能力。二是联合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年度审核前与县民政局比对并根据比对结果进行动态调整。
11.提升行政执法力度与执法规范化水平
(28)加大引导新就业形态人员缴纳社保工作力度
一是县社保中心向2家公司送达《安徽省怀宁县社会保险稽核告知书》,要求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并为职工办理参保缴费,目前1家企业已办理单位参保登记,新增3人参保缴费。二是县社保中心赴2家企业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营造“人人参保”“我要参保”的氛围。
(29)及时追回违规领取的社会保险待遇
一是县社保中心针对服刑人员违规多领待遇问题,已多次发函督促退款,同步向其主管部门、纪检部门报告,并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材料;相关人员服刑前待遇及个人账户余额暂未重新结算,待政策完善后开展清算。已与涉事人员家属签订分期退款协议,目前已退回资金5000元。印发通知督促各参保单位全面自查服刑人员待遇发放情况,未发现新增违规问题;制定出台违规多领养老保险待遇追回工作相关暂行细则,健全追缴工作机制。二是已全额追回4人违规领取待遇资金16572.29元,剩余1人违规领取的8668.78元尚未追缴到位,经与异地经办机构协商,按人社部关于社保待遇违规多领追回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待其停发待遇足额抵扣对应金额后,由对方经办机构将追缴资金划转至我县居保中心基金账户。
12.补齐企业养老保险工作短板弱项
(30)确保缴费时间与确定劳动关系时间保持一致
一是制定了《怀宁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缴养老保险费实施细则(暂行)》,并对三人补缴费协议进行归档。二是县社保中心组织开展了政策学习,提升了业务水平和规范操作能力。
(31)完整规范档案内容管理
一是制定《怀宁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缴养老保险费实施细则(暂行)》,完善5人社保补缴档案,对相关人员提醒谈话。二是组织学习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岗位权限管理相关制度文件,进一步明确权责边界,严格落实分级审核、岗位分离机制,严禁业务全流程一人通办,规范设置关键岗位AB岗6个。
13.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强化常态监管
(32)严格核查申报材料,杜绝造假问题
一是制定了《怀宁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就业补助资金内部监管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智慧就业服务平台经办系统账号和权限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内控;已对时任经办人员陈某开除党籍并解除劳动合同。二是已开展3次就业见习单位现场核实工作,对基地申报及人员在岗等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33)补齐行政许可工作短板
一是局党组3次召开会议,通报了陈某开除党籍和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程某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情况、人社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集中学习了劳务派遣、优化人力资源服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等政策文件。二是制定了《怀宁县人社局行政许可审批暂行办法》,细化完善了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的流程步骤,以及各类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材料清单和前提要求。三是制定了《怀宁县人社局行政许可项目年检暂行办法》,细化明确受理、审核、公示、归档的年检流程。
14.规范就业见习管理,提升工作运行质效
(34)严格审核申报材料
一是制定了《关于加强智慧就业服务平台经办系统账号和权限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可追溯的责任链条;制定了《怀宁县公共就业服务业务经办规程(试行)》,要求就业见习基地的申报、岗位的开发、资金的拨付等均严格按规程办理,并完善了2084名就业见习人员台账。同时对时任经办人员陈某开除党籍并解除劳动合同,对时任分管领导程某某开除党籍和公职。二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集中组织观看了专题警示教育片,强化了干部职工的纪律规矩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传达了陈某开除党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陈某某、汪某某相关处分的决定,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35)规范资金拨付流程与管理
一是对2018年来就业见习资料进行全面整理,编号成册;给予时任经办人员陈某开除党籍处分并解除劳动合同,给予时任分管领导程某某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制定了《怀宁县公共就业服务业务经办规程(试行)》,杜绝了就业见习工作不规范的风险。二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局党组和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均3次召开会议,通报了陈某开除党籍和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程某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情况,传达了陈某某、汪某某处分决定,班子成员逐一表态发言;通报了人社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强化了干部职工的纪律规矩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15.精准发放就业培训资金
(36)精准高效发放就业培训资金,提高使用效益
一是局党组和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均2次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安庆市职业技能培训监督管理办法》,追回了2家培训学校21名不符合条件人员14700元补贴,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皖事通职业培训监管小助手”的通知》,全面启用“皖事通职业培训监管小助手”,加强技能培训过程监管。三是印发了《关于明确职业技能培训材料清单的函》,进一步明确培训申请材料清单。
16.公益性岗位实行全周期动态监管
(37)实现公益性岗位管理动态监测与常态管控
一是3次实地核实了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情况及工作真实性,经核查,未发现同类问题。二是制定了《怀宁县公共就业服务业务经办规程(试行)》,并对2018年以来公益性岗位人员台账进行了全面整理,2家公司已按要求提供相关人员工资发放佐证材料,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健全长效机制、狠抓问题整改、巩固整改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夯实整改政治根基
局党组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管党治党向“严紧硬”转变,为狠抓问题整改、巩固整改成效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压实整改责任,从严狠抓问题整改
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常态化开展复盘核查,严防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巩固提升、务求长效,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强大动力。
(三)完善制度体系,健全长效巩固机制
将整改成果巩固与深化学习教育成果相结合,持续排查制度漏洞,立足人社部门实际,聚焦党的建设、资金支付、基金监管等重点领域推进制度废、改、立,以长效机制建设固化县就业补助资金和社保基金管理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6-4636097;邮政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南1巷1号203室;电子邮箱:hnxrsjbgs@126.com。
中共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6年4月

皖公网安备 34082202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