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1日至3月2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国资公司开展了巡察。2025年9月2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国资公司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成立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及相关子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压实主体责任。
二是细化整改措施。制定《县国资公司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坚持立行立改和常态化长效化整改相结合,制定整改措施64项。
三是加强调度推进。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通过党支部会议、董事会、办公会等方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推动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持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
(1)持续深化理论武装
一是认真学习《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二是组织编写《县国资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
2.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2)拓宽创新发展思路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二是向基金公司推介多个项目,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3.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一是对闲置土地、资产进行盘活,已盘活闲置土地216亩、闲置资产7处。二是加大欠缴租金催收力度,追缴租金77万元。三是修订完善《怀宁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业厂房及配套用房租售管理办法》。
(4)加强项目投资管理
一是加强投后管理,及时掌握被投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二是对所属公司按照规定追加资本金。
(5)加强融资成本管理
一是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加强银企沟通,降低融资成本。二是加快AA评级,2025年12月,县国资公司、振宁磁电产业园公司获AA评级,进一步夯实了融资基础。
4.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6)完善内部治理机制
一是对公司章程内容进行了变更,明确了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等重要事项。二是制定完善《党支部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董事会议事规则》《办公会议事规则》《管理人员竞聘上岗制度》《员工轮岗交流制度》《员工末位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
5.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
(7)加强流动风险管控
一是积极拓展市场化业务,新增商贸、光伏等市场化业务。二是积极与银行等机构对接,拓宽融资渠道。三是已聘请第三方公司开展专项尽职调查工作。
6.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8)持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制定2025年、2026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二是修订保密工作制度,配置涉密场所铁门、铁窗等设施,规范涉密文件登记。三是建立信息发布“三审制”,严格发布流程。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7.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9)持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二是专题研究202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三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2025年开展警示教育4次,2026年开展警示教育1次。
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10)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纪检工作。二是对新任命的人员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审核。
9.严格执行财务规定
(11)提升会计基础工作水平
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县国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安排财务部人员外出培训。三是对工资发放、办公耗材等凭证附件进行了整改。
(12)加大资金支付审核力度
一是规范工会经费管理,对退休人员慰问费进行了整改。二是补办资金备案手续。三是规范差旅费报销,对缺失的支付记录进行了整改,同时推行公务卡结算。四是修订《怀宁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10.确保工程项目实施合法合规
(13)加强发包合规性
一是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二是修订《怀宁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管理办法》。三是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14)加强工程监管
一是修订《公司工程管理制度》,明确进度管理与变更程序。二是振宁综合服务中心、口袋公园、健康驿站、汪洋公园等4个项目均已完成竣工验收。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15)务实工作作风
一是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对前期发文不规范的地方进行整改。二是修订《公文处理办法》,完善发文流程。三是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16)规范公务接待
一是学习《怀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县属国有(集团)企业业务接待管理办法》。二是对相关公务接待费进行核查并补充手续和备注说明。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7)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一是为满足用车需求,按相关规定购置新能源汽车2辆。二是加强公务车管理,由综合管理部进行统一管理,严格审批流程。
(18)规范发放职工福利
相关人员已将文明创建奖励9.65万元退还至单位对公账户。
(三)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1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19)持续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一是规范董事会召开流程,提前收集议题,会议充分讨论,并形成会议决议。二是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13.完善组织和队伍建设
(20)健全班子建设
一是健全班子建设,2025年9月,由国资委通过市场化选聘,增加1名高管班子成员。二是向国资委提交关于请求设立外部董事的请示。
(2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制定《县国资公司2025年度能力提升年行动方案》,当年新增本科学历1人,中级职称4人,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累计22人。二是开展职工活动及“振宁讲堂”,2025年度共开展内外部培训20余人次,当年无人员离职。
(22)优化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
按要求配置党员活动场地,公司将508办公室设置为党员活动室,面积约56平方米,达到“六有”标准。
14.加强党建工作
(23)加强国企党建工作部署
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二是制定2025年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三是完成2025年书记领办事项——“怀宁县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提升服务项目”,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24)深入谋划党建工作
研究制定2025年党建工作计划及“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组织活动计划,纳入公司整体工作研究部署。
(25)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一是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民主测评。二是补缴2024年及2025年党费共计3417.84元。
(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5.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26)持续推进巡察整改落实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三是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16.排查边改边犯问题根源
(27)加强意识形态管理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研究了2025年、2026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制定《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和修订《公文处理办法》,对文稿及信息发布流程进行了规范,加强审核。
三、构建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扩大整改工作成效
一是加强思想认识。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省、市、县委关于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整改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整改合力。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整改过程中发现的制度漏洞、管理短板,举一反三、查漏补缺,着力健全完善长效机制。重点围绕国有资产处置、项目招投标、“三重一大”决策、廉洁风险防控等核心领域,进一步修订完善现有规章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形成“用制度管人、用流程管事”的闭环管理体系。
三是深化成果运用。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公司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深化国企改革、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行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3510188;邮政地址:怀宁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电子邮箱:HNGZGS2021@163.com。
怀宁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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