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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怀宁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6-09-01 09:17:59   浏览: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5月9日至6月15日,市委第六提级巡察组对怀宁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9月26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思想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后,县法院党组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认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同时不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县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党员干警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领导率先垂范,坚持以上率下。县法院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庭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坚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整改问题7个,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10次,院党组书记出席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实行分类督导,经常调度。

(三)坚持从严从实,明确整改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各类问题,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期限,确保每项整改任务都有人抓、有人管、有落实。对完成整改任务的问题,严格进行自审,责任领导亲自检查材料,严格把关验收,确保整改实效。

(四)坚持统筹推进,做到标本兼治。县法院党组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法院审判执行主责主业结合起来,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针对具体问题处理相关人员21人,建立或修订制度20个。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推进整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有不足方面整改情况

1.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一是2025年10月以来,党组会、中心组会议均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二是政治部每月推送“第一议题”学习清单,要求各部门认真学习,扩大参学范围。三是通过审务督察,抽查部门和支部的学习情况并进行通报,巡察整改以来已开展检查5次,各部门各支部“第一议题”制度均得到落实。

2.推动司法服务保障县域经济发展

(2)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通过定期数据会商,分析研判“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大指标并针对性提出改进举措,同时由审管办对涉企案件进行督办。二是2025年共审结破产案件5件,集中清理债务1.97亿元,资产变现5026万元,处置房产、构筑物等1.64万平方米,盘活土地7.65万平方米。2025年首次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为84.26天。三是持续推进企业信用修复。开展信用修复工作,2025年全年修复企业信用16例、个人信用103例,修复后自动履行103人次,化解案件92件。四是院领导深入走访辖区18家企业,收集具体诉求11个,解决具体问题6个,为企业排忧解难。

(3)主动作为助力依法行政。一是积极沟通对接,向县交通运输局发送怀宁法建〔2025〕2号司法建议书并及时跟进。二是制定了《怀宁县人民法院行政案件“诉讼全过程协调+判后跟进”办法(试行)》。三是2025年度,我院行政诉讼案件共结案98件,其中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仅5件。行政上诉案件33件,上诉率位于最高院及安庆市参考区间范围内。四是前往县人社局、交通运输局、市监局等单位开展普法工作,帮助其解决法律方面的疑点与难点。开展庭审观摩活动,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3.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4)落实“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一是2025年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2443件,其中12月份受理931件,各月收案均衡。2026年1月至3月,共受理各类案件2998件,立案工作规范有序。二是建立了邮寄立案案件台账,邮寄立案实现“当天收、当天审、当天立”。三是形成了《怀宁法院诉讼服务满意度评价分析报告》,2026年度诉讼服务满意度群众差评数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

(5)重视群众利益。一是执行局与综合办联合开展涉案款集中清理,及时退缴涉案款。前期未退缴完毕的已全部完成处理。二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干警思想防线。三是在院门卫室设置当事人等候区,负一楼设置专门残疾人通道。在新大楼设计中将当事人通道和办公通道分离,妥善解决安检复杂繁琐“进门难”问题。

4.大力推进司法改革

(6)发挥“关键少数”表率作用。一是修订《怀宁县人民法院随机分案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院庭长分案机制。二是每月通报“四类案件”监管情况,定期通报阅核情况,加强院长、副院长、庭长监管案件。三是2025年1—12月院庭长(含审判委员会委员)新收各类案件共计8510件,占全院新收案件数68.40%。院领导承办的“四类案件”数量超出历年同期数量。

(7)加大“三个规定”填报督促力度。一是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三个规定有问必答”。二是政治部坚持对“三个规定”填报情况每月通报,对连续长期零报告的干警进行约谈。三是开展各部门“三个规定”联络员线上培训,通过学习典型案例、应知应会等材料提升规范填报意识。

(8)审务督察坚持动真碰硬。一是制定《怀宁县人民法院2026年度审务督察方案》,将着装不规范、出差审批不严格、安保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纳入督察范围。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通知》,对着装、出差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三是完善《怀宁县人民法院风险评估机制(法警职责)》《怀宁县人民法院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法院安全检查规定》等制度文件,对不胜任的安保人员进行更换,并加强对基层法庭安保力量的配备。四是每两个月院领导带队在全院开展审务督察,将审务督察情况向院党组报告,并要求责任部门整改。

(9)健全案件评审机制。一是制定《怀宁县人民法院案件判后答疑工作指引(试行)》《怀宁县人民法院案件评查工作机制(试行)》,加强释法说理工作,明确错案倒查机制。二是组织对发改案件、涉检察建议案件进行评查,形成案件质量评查报告,并在院务会上进行通报。

(10)规范开展审委会和专业法官会议。一是自整改以来,审委会严格落实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按照审委会工作规则确定的讨论程序进行讨论并规范记录。二是制定《怀宁县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实施细则》,明确承办人应当对“四类案件”建议院庭长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每月对各条线专业法官会议成员履职情况向全院通报。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成员请假时均严格履行请假报备手续。

5.有力推动审判工作

(11)提高审判质效。一是每月召开审判质效数据会商会,针对审判执行质效存在的短板指标进行数据会商分析。二是组织对16件发改案件、21件涉检察建议案件进行评查,并根据评查结果进行整改,2026年以来发改案件数量相比去年同期显著减少。

(12)加强裁判分析指导。一是坚持每两个月向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报送一篇司法统计分析报告。分析报告针对执法办案总体情况及短板弱项质效指标进行专题分析,并形成对策建议。二是2025年度审判质效核心指标均处于最高人民法院划定的参考区间。三是组织各部门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案件诉讼文书材料归档排列顺序(试行)〉的通知》。组织开展案件卷宗质量检查工作,对卷宗归档工作表现突出的在全院予以表扬。

(13)着力提升先行调解成效。一是立案庭组织5位特邀调解员集中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和“六尺巷工作法”。二是制定《怀宁县人民法院先行调解成功案件督促履行工作指引》《怀宁县人民法院委托先行调解管理办法(试行)》《怀宁县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特邀)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试行)》,提升调解工作成效。三是2025年10月部分考核指标已调整,调整前我院均位于或优于最高人民法院划定的合理区间。

6.妥善解决“执行难”问题

(14)提升执行质效。一是院党组会专题研究执行工作,听取执行工作汇报,开展执行质效重点指标会商,不断提升执行质效。二是开展“徽动执行”涉民生、涉金融等专项执行活动11次,拘传83次,拘留5人,结案120件,执行和解61件,执行到位332.81万元。三是院执行局与院综合办建立执行案款对账制度,自2025年10月起每月对账。

(15)解决违规终本问题。一是2025年10月以来无违规终本问题。二是执行局已建立首执案件终本未超3个月结案的案件台账,并对其开展逐一分析并处理。

(16)及时发放执行款和退还诉讼费。一是院党组会研究部署开展执行案款发放和诉讼费退费专项清理活动。二是针对因支付失败应退未退的情况,已全部处理完毕。已认领但实际未发放的案款,已动态清零完毕。执行款专户无人认领的已处理完成。三是综合办每月整理执行案款结余的明细数据,与执行局进行核对落实好对账制度。

(17)杜绝执行“宽、松、软”。一是研究部署执行费应收未收专项清理活动。目前已全部收缴完毕。二是刑事案件未移送执行案件已于巡察期间全部移送。对移送公安机关的5件拒执犯罪案件跟进了解。三是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部分拒执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7.加强内部管理

(18)加强食堂管理。一是制定《怀宁县人民法院食堂管理办法》,成立院膳食委员会,加强食堂管理。二是及时打印张贴食堂工作人员电子健康证。三是重新发放调查问卷,干警对食堂总体满意度明显提升。

(19)健全涉案财物管理机制。一是执行局已将在库物品及台账移交综合办公室管理,落实管办分离。二是已完善涉案财物管理台账,涉案物品财物均依法处置完毕。三是组织干警学习涉案款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及《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财产处置的工作指引》。

8.重视意识形态工作

(20)做好意识形态相关工作。一是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将其与执法办案同部署同安排。二是印发《怀宁县人民法院舆情处置办法》。三是已组建“舆情信息员”队伍,有舆情风险及时报告并及时处置。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严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有弱项方面整改情况

9.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1)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常态化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二是制定《怀宁县人民法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怀宁县人民法院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任务安排》。三是党组书记听取班子成员关于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的汇报,并点评、提出意见建议。

(22)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探头”作用。一是派驻纪检组对院机关纪委委员、院廉政督察员进行培训授课并座谈交流。二是定期开展院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商。三是2025年以来驻院纪检组主动作为,办理自办案件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四是驻院纪检组在每次重大节日前后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开展廉洁提醒。

10.规范司法救助工作

(23)开展精准救助。一是院党组听取司法救助工作报告,并分析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整改举措。二是自巡察整改以来,作出的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无重复发放、向案外人发放的情形发生。三是重新调整了本院司法救助委员会成员,由院长任主任,其他班子成员任副主任,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修订了《怀宁县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通知》,明确所有司法救助案件一律上报院司法救助委员会讨论决定。

11.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4)从小切口入手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通知》,强化干警作风建设。二是安排专人校对材料,逐份对比之前材料是否有重复、抄袭以及错版等问题,核对后再审核打印。三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加强学习习近平党建思想,加强对党内生活严肃性的认识。

12.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5)坚持发放福利和补助有依据。一是常态化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二是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未再发放驾驶员安全奖、物业人员春节值班费等费用。三是已责令退回违规发放的驾驶员车辆安全奖、物业门卫值班费、医疗救助费。

(26)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一是组织干警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习惯过紧日子的通知》《怀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二是经自查,2025年以来不存在用电话记录代替公函的公务接待。

13.严格执行内控制度

(27)严格报账把关。一是组织干警学习《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指引》,增强依规管理财务意识。二是修订《怀宁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报账报销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28)加强公车管理。一是修订《怀宁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和《怀宁县人民法院车辆管理办法》。将执行局车辆纳入司法警察大队集中统一管理。二是建立维修及派车台账,巡察整改以来,对维修和派车任务进行登记。三是针对费用支付问题,举一反三,在内网发布“加强公务卡结算管理的工作提示”,规范报销流程。

(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方面整改情况

14.规范议事决策程序

(29)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一是已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并对2025年以来的“三重一大”结果进行梳理并通报。二是巡察整改以来召开的党组会,均落实末位表态制。已对“三重一大”结果进行梳理并通报。三是对鲍某某补助问题,已完成工作量认定及退还工作。

15.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30)严肃组织生活。一是院党组、机关党委、各支部均已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二是机关党委开展机关党建业务培训,对各支部进行了指导督查。三是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会上严肃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16.夯实党建基础

(31)严肃发展党员过程。一是每月安排各党支部书记参加县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同时开展机关党建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发展党员规程、换届选举流程、党费收缴、“三会一课”等制度。二是机关党委组织了第四季度党建工作检查,对各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相关党内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指导督查,未发现党员发展过程不严谨的情况。

(32)严把换届和党费收缴关。一是院机关党委、各支部均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县直工委《关于做好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二是新安人民法庭支部、洪镇人民法庭支部、第一党支部组织换届,均按照支部换届程序规范执行。三是机关党委通过对2020—2025年聘用人员党费进行重新核算,补缴的党费已于2025年第四季度随党费一同缴纳。

17.着力解决干部队伍年龄老化问题

(33)加强队伍建设。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党组专题研究年轻干部培养计划,2025年以来选拔一批年轻干警作为庭室正副职。三是将按照“成熟一个,使用一个”的模式,大力培养年轻干部,促进队伍年轻化。

18.加强对司法雇员的关爱

(34)建立司法雇员工资增长机制。一是2025年续签的劳务派遣合同,均增长20元/月的工龄工资。二是对司法雇员在原基础上增加10元/月的工龄工资,从任司法雇员年份起算。三是院领导对所有分管部门的司法雇员开展谈心谈话,加强人文关怀。

19.扛牢整改主体责任

(35)做好问题认领、责任交接等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巡视整改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二是院领导主动认领“换届和党费收缴把关不严”问题,“干部队伍年龄老化问题依然存在”问题,并积极推动整改完成。三是在岗位调整时,及时做好整改责任交接工作。

20.杜绝问题边改边犯

(36)着力解决“超标准发放特邀调解员补助”问题。一是印发《怀宁县人民法院委托先行调解管理办法(试行)》《怀宁县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特邀)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范特邀调解员工作。二是前期发放的补助问题已经审计部门确认整改到位,经县委党建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认定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21.杜绝整改不彻底问题

(37)加大整改措施落实力度。一是已对本院制度进行梳理,巡察整改以来已修订或建立制度20个。二是安排专人及时收集整改成效和佐证资料。三是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上,对审计反馈整改不彻底的问题进行梳理,明确整改方向并推动完成整改。

三、深化结果运用,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巡视整改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体现政治担当。

二是抓好后续整改。在整改推进上再加力,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需长期坚持的,保持韧劲、一抓到底。

三是做好成果转化。把巡察整改与法院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将巡察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的强大动力。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怀宁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6-4637913;邮政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皖河路339号怀宁法院政治部;电子邮箱:2591608168@qq.com。

中共怀宁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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