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招标采购,引入竞争新机制。为规范文化民生工程实施,该县采取市场化手段,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从参与竞争的10余家演出团体中,公开采购3家剧团的专业服务并签订协议,不仅保证了演出水平和质量,促进了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也有效扶持了社会演艺团体发展,拓宽了文化服务渠道。
二是提标扩面,树立普惠新理念。该县不仅按照相关规定,投入资金90余万元,对全县204个行政村开展文艺演出,并适当添置文体活动器材;同时还努力扩大政策覆盖面,由县财政投入20余万元,将“送戏进万村”与“送戏进校园”、重大节日、重阳慰问等活动相结合,将演出活动送进37个社区和偏远农村学校、敬老院,让全体城乡居民在喜庆的氛围中普遍、充分地享受文化民生工程成果。
三是多方联动,完善管理新模式。活动中,相关部门分工明确、职责具体,县政府分管领导、县民生办负责协调调度,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县财政部门负责跟踪考核,根据演出进度为服务买单;文化部门负责制定方案、规范管理,并对演出质量跟踪监管;乡镇政府、村(居)委会负责创造良好的演出环境;演出团体负责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演出服务,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配合、协同推进。
四是自主决定,满足群众新需求。为提升群众满意度,尽量满足不同类型群众的新需求,县文化部门、演出团体在节目编排上采取“三选一”、“一自选”等灵活方式,并与群众积极互动,由谁来演、什么时间演、演什么戏,甚至怎么演,完全由群众自主决定,县文化部门、演出团体全力配合,确保实现“众口不再难调”。该县还结合农民文化乐园等项目实施,有效实现文化资源集聚整合,让村民由台下“看客”变为台上“主角”,极大提高了群众参与文化民生工程的积极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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